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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合作社和经营户可参与自贸协定利用生态体系

原文标题: Doanh nghiệp, hợp tác xã, hộ kinh doanh nào được tham gia Hệ sinh thái tận dụng các 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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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商户如需利用自由贸易协定(FTA),可申请加入“利用FTA生态体系”。那么,哪些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商户可以加入“利用FTA生态体系”?(配图)

1. 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商户成为“利用FTA生态体系”成员的条件

1.1. 各类主体成员的认定条件

《240/2026/NĐ-CP号法令》第6条第1款规定,认定“利用FTA生态体系”成员的指标分为3组:

第1组指标:法律地位和经营能力。

第2组指标:与FTA的相关程度及利用需求。

第3组指标:参与、互联和合规准备程度。

根据该法令第6条第3款,工贸部以审查必备条件并结合评分的方式审定登记申请材料,评分为100分制。第6条第4款规定了取得成员资格所需的最低分数:

主体|最低分数|附加条件

企业|65/100分|完全满足必备指标

合作社|55/100分|完全满足必备指标

个体商户|50/100分|完全满足必备指标

因此,各类主体适用的最低分数不同,但均须完全满足各项必备指标。

1.2. 必须满足哪些指标?

根据随《240/2026/NĐ-CP号法令》发布的附件I第二部分,适用于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商户的必备指标包括:

具有合法法律地位;

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具备生产、供应组织能力;

依法全面履行基本义务;

承诺遵守生态体系规则及法律;

承诺配合检查、监管和事后核查,并对申报信息承担责任。

在申请材料评估过程中,上述指标同时计分。有关法律地位、生产经营活动和供应能力的具体要求,针对各类主体分别规定。

2. 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商户的具体指标

2.1. 企业须满足哪些指标?

根据随《240/2026/NĐ-CP号法令》发布的附件I第二部分第1节,企业按3组指标评估,总分为100分。

法律地位和经营能力(30分)

企业须完全满足4项必备指标:

已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且登记仍然有效。

最近12个月内产生收入、合同、发票或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拥有生产、加工工厂或供应体系,为出口服务或参与价值链提供支撑。

截至登记时点,全面履行纳税、社会保险及其他基本法律义务。

与FTA的相关程度及利用需求(30分)

企业根据以下内容评分:

拥有可从各项FTA中受益的产品、服务或生产经营活动,或可参与出口价值链。

有扩大市场和提高FTA利用效率的需求。

有提高质量标准、来源追溯、数字转型、绿色转型能力或满足FTA市场要求的需求。

具备与企业、合作社或供应链其他主体建立联系的能力。

参与、互联和合规准备程度(40分)

对企业的信息提供能力、参与生态体系活动的能力、与其他成员合作的能力以及履约承诺情况进行评估。其中,遵守规则、法律和承诺配合检查、监管及事后核查是两项必备指标。

因此,企业须完全满足各项必备指标,并取得至少65/100分,方可获审议认定为成员。

2.2. 合作社须满足哪些指标?

根据随《240/2026/NĐ-CP号法令》发布的附件I第二部分第2节,合作社同样按3组指标评估,总分为100分。

法律地位和经营能力(30分)

合作社须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已依法办理合作社登记且登记仍然有效。

最近12个月内产生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

拥有原料产区、成员组织,或具备为出口服务、参与价值链而组织生产和供应的能力。

截至登记时点,全面履行纳税、社会保险及其他基本法律义务。

与企业相比,合作社生产、供应能力指标明确包括原料产区和成员组织。

与FTA的相关程度及利用需求(30分)

评分内容包括:

拥有可参与各项FTA出口或为出口价值链供货的农产品、货物或服务。

有扩大市场和提高FTA利用效率的需求。

有提高产品标准、来源追溯、生产组织能力及满足FTA市场要求的需求。

具备与生产、加工、流通链条中的企业或其他合作社建立联系的能力。

参与、互联和合规准备程度(40分)

对合作社提供信息、参加培训、贸易促进、供需对接以及与其他成员合作的准备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合作社必须承诺遵守法律、生态体系规则,并配合检查、监管和事后核查。

根据《240/2026/NĐ-CP号法令》第6条第4款,合作社完全满足必备指标并取得55/10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成员。

2.3. 个体商户须满足哪些指标?

根据随《240/2026/NĐ-CP号法令》发布的附件I第二部分第3节,个体商户的评估指标根据该经营形式的经营特点确定。

法律地位和经营能力(30分)

个体商户须完全满足各项必备指标:

已办理个体商户登记,或经地方主管机关确认为合法经营。

具有生产经营活……

翻译时间: 2026-10-31 22:15

🇨🇳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中国出口商中越双边贸易

在越中资企业及中国出口商可申请加入该FTA利用生态体系,以获取越南已签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关税优惠和市场准入信息;具体准入条件、登记流程及实施时间须待越南工贸部正式文件明确。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工贸部;企业、合作社、个体经营户
何事
公布可参与FTA利用生态体系的主体范围
何地
越南
为何
提高越南企业对已签自贸协定的利用率
如何
由工贸部面向企业、合作社和经营户开放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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