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康—普伦高速倒车司机面临最高罚4000万盾
原文标题: Quay đầu xe trên cao tốc Liên Khương- Prenn, tài xế đối mặt mức phạt 30-40 triệu đ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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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连康— Prenn高速公路上车辆掉头,司机面临3000万至4000万越盾罚款。图片截自居民提供的视频。
在连康—Preen高速公路上掉头,司机被职能部门制作违法处理记录,并面临3000万至4000万越盾罚款及扣留驾驶证10分。
越籍:2026年10月25日12:05(GMT+7)
10月25日,林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通报,已对一名在高速公路上掉头的司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此前,社交网络流传一段视频,一名卡车司机不顾危险,在连康—Prenn高速公路上掉头。林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工作组对事件进行核查,确认视频内容真实反映该事件,没有剪辑、拼接或篡改迹象。
10月23日,车辆所有人N.V.T先生(2000年出生,居住于林东省新和新社县新富乡)与P.H.D先生(1982年出生,居住于林东省新和新社县新安乡),即违法时驾驶该车的人员,前往Prenn交通警察队第1公路交通警察队接受调查。
调查中,N.V.T先生确认,他于9月22日将车辆交给P.H.D先生驾驶。P.H.D先生承认,其在高速公路上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对其他道路通行车辆造成危险,并同意按照规定接受处理。
林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局第1公路交通警察队已依据经第238/2026/NĐ-CP号法令修订补充的第168/2024/NĐ-CP号法令第6条第11款第k项,对P.H.D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为“在高速公路上掉头”。该行为罚款3000万至4000万越盾,并扣留驾驶证10分。
翻译时间: 2026-10-25 15:11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交通运输部及公安机关执法部门;莲康—普伦高速公路上的涉案驾驶员
- 何事
- 高速公路倒车行为面临高额罚款
- 何时
- 2025年1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
- 何地
- 越南莲康—普伦高速公路
- 为何
- 倒车行为严重威胁高速公路及其他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并阻碍正常交通秩序。
- 如何
- 《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高速公路倒车属于提高处罚力度的危险驾驶行为,罚款标准为3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并可能附加吊销驾驶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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