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宁省原食品卫生分局局长收受假奶粉企业贿赂,被诉15至16年监禁
原文标题: Cựu chi cục trưởng nhận tiền của công ty sữa giả bị đề nghị 15-16 năm t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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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原食品安全处处长收受奶粉公司贿赂款被建议量刑15至16年
河内消息 原和平省食品安全处前任处长收受假冒奶粉企业贿赂款,认罪态度一般,被检察院建议判处该案第三高刑期。9月25日,经两天庭审质证,检察院就生产18.7万盒假冒婴幼儿奶粉、孕妇奶粉和老年人奶粉案件中的29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具体而言,两名假冒奶粉"头目"黄孟河(Hoàng Mạnh Hà)和武孟强(Vũ Mạnh Cường),分别为Rance Pharma乳业公司和Hacofood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三项罪名分别被建议判处30年有期徒刑: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违反会计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行贿。副总经理邓仲坚(Đặng Trung Kiên)被建议判处该案第二高刑期,17至19年。其余26名被告人中包括裴丁氏莺(Bùi Đinh Thị Dinh),原和平省食品安全卫生处前任处长,被诉受贿罪。她被建议判处该案第三高刑期,15至16年有期徒刑。检察院指控,莺(Dinh)曾两次会见两家奶粉公司负责人,对方请其"给予方便"审批产品注册备案文件,随后她通过下属收受了220亿越南盾。检察院指出,被告人莺在庭审中供述了自身犯罪行为,已部分挽回损失,其家属承诺全额退缴受贿款。但鉴于她身为部门一把手,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声誉,须处以足够严厉的刑罚以儆效尤",检察院如此表示。然而在前日庭审上,莺在近半小时内多次坚称自己"未索贿",是企业的主动赠与。款项数额系下属与企业自行商定,与她无关……她不承认所获赃款数额,仅认可通过转账体现的7亿越南盾。因此据起诉书,她仅退缴该7亿越南盾。质证环节尾声,经合议庭分析并经律师咨询后,她表示认同起诉书指控。图为被告人莺。
原公安人员骗取"销案"资金被建议量刑12至13年
本案另一名被告人为裴国兴(Bùi Quốc Hưng),原永福省公安厅刑事警察处副处长。检察院建议对其判处仅次于莺的刑期,12至13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诈骗侵占财产,涉及为两名假冒奶粉生产负责人居间销案未果事项。法院查明,兴(Hưng)持14万美元(35亿越南盾)托人办事未成,但未归还奶粉公司老板。前日下午,兴在庭审质证对质环节耗时颇长,其坚称对所指控款项"不知情、不相关"。该名前公安声称仅收受内装两盒古巴雪茄的纸袋,实际仅持有1亿越南盾,在被调查机关传唤后已将款项退还"中间人",故其仅就该款项承担介绍贿赂罪责,而非诈骗罪。但经侦查实验及其他被告人供述,检察院维持对兴的公诉意见。庭审前,兴是唯一未退缴赃款挽回损失的人员。检察机关认为,兴作为精通法律之人仍实施犯罪。在侦查、公诉、审判各环节中,兴均未如实供述自身犯罪行为,故须对其处以最严厉刑罚以儆效尤并预防犯罪。同案中,作为奶粉公司员工、贿赂介绍人的各被告人被检察院建议判处30个月缓刑至12年有期徒刑不等。除非法所得外,奶粉公司相关被告人还被责令补缴超1000亿越南盾,以纠正会计违规及税款流失问题。案件缘起两名奶粉公司老板发现制奶利润丰厚,遂共建工厂生产。在委托加工经营过程中,法院查明其指挥克扣原料、以廉价材料替换高价原料;广告宣传所称添加的燕窝提取物、虫草、澳洲坚果粉、核桃粉等营养成分均为虚假。2021至2025年间,逾18.7万罐假冒奶粉以多种品名流入市场,非法获利400亿越南盾,其中320亿由两名负责人分赃。庭审中,他们以"缺乏制奶经验"为由开脱。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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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Thanh Lam)
翻译时间: 2026-09-25 15:05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北宁省人民检察院;原北宁省食品卫生分局局长武文庆
- 何事
- 起诉收受乳品企业贿赂的原食品卫生分局局长,建议判处15至16年监禁
- 何时
- 尚未公布具体开庭日期
- 何地
- 越南北宁省
- 为何
- 武文庆在任期间利用食品卫生检查职权为涉案乳品企业谋取便利
- 如何
- 收受思美琪与纽菲两家乳品企业贿赂合计约25.29亿越南盾,被以《刑法》第354条受贿罪起诉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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