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北高中招生优先分拟简化为两级
原文标题: Đề xuất chỉ còn 2 mức điểm ưu tiên tuyển sinh lớp 10 là 1 điểm và 0,5 đi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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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接收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教育部提议规定两类对象在普通高中10年级招生时享有加分优先待遇。拟将10年级招生加分优先标准由现行3类简化为2类,分值分别为1分和0.5分(示意图)。
具体而言,根据征求意见稿《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接收规定的通知》第13条第4款b项,加分计入每门考试科目按10分制计算的总分,分为两档:
第一组:1.0分
属于下列对象的儿童、学生:
• 烈士子女。 • 人民武装力量英雄子女。 • 伤员子女。 • 享受军人待遇政策人员的子女。 • 军属。 • 《有功人员优惠法令》规定享受优惠的其他政策对象子女。
第二组:0.5分
• 按政府规定符合多维贫困标准的贫困家庭儿童、学生。 • 家庭常住于特别困难乡、村的儿童、学生,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常住于特别困难乡、村的儿童、学生。 • 少数民族儿童、学生,或父、母为少数民族的儿童、学生。
根据现行《30/2024/TT-BGDĐT号通知》所附规定的第14条第2款,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对象由3类减为2类,加分分值分别为1.0分和0.5分;同时新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优先待遇,取消对父、母劳动能力损失比例的区分,并明确在特别困难地区常住的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规定,每名学生只能享受最高一档优先待遇。按照提议方案,同时属于多个优先对象类别的学生,只能享受最高一档加分,各类别分数不得累计。
除加分优先待遇外,征求意见稿第13条第4款还规定了10年级招生直接录取和鼓励加分事项。据此,拟直接录取的对象包括寄宿制普通学校初中部的学生、人数极少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残疾学生。对于其他直接录取情形,教育与培训厅将依据实际情况和现行法律法规确定,确保公开、公平。
上述优先加分标准目前仅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尚未成为生效实施的规定。该通知通过后,LuatVietnam将继续更新相关信息。
翻译时间: 2026-10-25 10:09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教育主管部门
- 何事
- 统一高中招生优先分值
- 何地
- 越南全国
- 为何
- 简化高中招生优先录取评分标准
- 如何
- 拟将优先分统一设为1分和0.5分,其他分值层级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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