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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 越南法律 · 原文 ↗

企业须在劳工出境就业选拔通过后方可收取培训费

原文标题: Doanh nghiệp chỉ được thu phí đào tạo lao động đi nước ngoài sau khi người lao động được tuyển chọ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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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2026年8月24日,第十六届国会通过《关于〈越南劳动者依合同赴国外工作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编号22/2026/QH16。根据2026年《越南劳动者依合同赴国外工作法》修改补充法第22/2026/QH16号第1条第8款,对2020年第69/2020/QH14号《越南劳动者依合同赴国外工作法》第十八条作修改补充,规定:劳务服务机构仅在劳动者已被外方接收并经遴选、签订送越南劳动者赴国外工作合同之后,方可收取职业技能、外语培训费及伙食费。据此,劳务服务机构不得在外方遴选并签订送劳动者赴国外工作合同之前,在劳动力预备阶段收取职业技能、外语培训费及伙食费。本规定适用于劳务服务机构依据《越南劳动者依合同赴国外工作法》第十八条开展的劳动力预备活动。(图片说明:企业仅可在劳动者被遴选后方可收取赴国外劳动者培训费)

此外,第22/2026/QH16号法第1条第8款对第十八条第3款作修改补充,规定劳务服务机构须就劳动力预备参与事宜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须载明以下内容:职业技能、外语培训费及伙食费标准以及其他收费项目(如有);拟输往的市场、行业、职业、遴选标准及时间;承诺优先遴选已参加劳动力预备的劳动者;劳动者未被外方接收遴选或提前终止参与劳动力预备情形下双方的责任。

另外,劳务服务机构在组织开展劳动力预备活动时,须履行以下职责:向劳动者提供信息、宣传;对劳动者进行咨询、初选;依据教育法律规定在必要情形下开展职业技能、外语培训。

翻译时间: 2026-09-24 22:42

🇨🇳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中资项目

在越中资制造业和基建项目如通过中介外派越南劳工赴中国或第三国,需遵守新的培训费收取时点规定,在劳动者正式录用后方可收费,否则将面临劳动部门查处,增加合规成本。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
何事
重申外派劳务培训费收取时点
何地
越南
为何
遏制出境劳务中介违规收费乱象
如何
规定仅在劳工被选拔通过后方可收取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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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摘要由 AI 生成, 可能存在偏差。重大事项请以 原文 为准。 抓取于 2026-10-0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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