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Gal VN · VN
国际外交 · 越南法律 · 原文 ↗

特殊国际组织人员家属能否享受待遇

原文标题: Vợ, chồng và con của người được biệt phái tại tổ chức quốc tế có được hưởng chế độ không?

📖 全文翻译 1897 字 · AI 翻译

原文 ↗

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的人员,可以享受国际融入的各项特殊政策。在某些情况下,这项政策也适用于随行家属。那么,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的妻子、丈夫和子女能否享受相关待遇?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的妻子、丈夫和子女(示意图) 1. 随行妻子、丈夫和子女享受待遇的条件

  1. 1. 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的条件

第258/2026/NĐ-CP号法令第12条第1款规定:“属于武装力量的公务员、公务人员或军官,经有权限机关决定派往国际组织工作,任期为12个月至不超过36个月的,依照本条规定享受提高国际融入效率的各项特殊待遇和政策。”

据此,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关于人员身份:属于武装力量的公务员、公务人员或军官。

关于工作地点: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

关于权限:派遣工作必须根据有权限机关的决定实施。

关于期限:派遣工作期限为12个月至不超过36个月。

  1. 2. 薪金、补贴及随行家属的相关条件

第258/2026/NĐ-CP号法令第12条第3款规定:“属于武装力量的公务员、公务人员或军官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但未领取国际组织薪金、补贴的,依照政府规定,可享受与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相同或类似的待遇,包括随行妻子、丈夫及未成年子女的相关待遇。”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被派人员不领取国际组织的薪金、补贴。

这是享受与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类似待遇的条件。如果被派人员领取国际组织的薪金或补贴,则不适用本款规定的待遇。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该人员及其家属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其他政策。

第二,妻子、丈夫或未成年子女须随被派人员同行。

第12条第3款具体确定了两类适用相关待遇的随行家属:

妻子或丈夫:随被派往国际组织工作的人员同行。

未成年子女:随被派人员赴外工作。

  1. 随行妻子、丈夫和子女的待遇适用范围
  2. 1. 随行妻子、丈夫的生活费用待遇

根据第366/2026/NĐ-CP号法令第13条第3款及其随附附录的规定,随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同行的妻子、丈夫适用相应生活费用指数。具体如下:

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职务

随行妻子、丈夫生活费用指数

大使、公使130%

大使但并非驻外机构负责人;参赞;公使衔参赞;国防专员;副国防专员;总领事及其他职务。120%

专员至一等秘书;领事;副领事;国防专员助理及相应职务110%

密码、会计、文书、行政、技术、司机、膳食、事务、保卫人员100%

根据第08/2019/NĐ-CP号法令第4条第2款,生活费用按照基本生活费用标准乘以地区系数和生活费用指数计算。

生活费用=基本生活费用标准×地区系数×生活费用指数

其中:

基本生活费用标准:规定各地区统一使用的金额。

地区系数:反映各工作地区的生活条件、物价水平及特殊性。

生活费用指数:与被派人员职务相对应的百分比。对于随行妻子、丈夫,该指数根据其所随行人员的职务确定。

  1. 2. 随行子女的学费补助待遇

第366/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对第08/2019/NĐ-CP号法令第12条作出修改,其中第1款规定:“随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同行的子女,在接受国完成普通高中之前,可获得学费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和适用条件如下:

关于补助标准:学费按学年内每月补助,补助上限为基本生活费用标准。

关于实际费用:该政策适用于在所在国实际缴纳学费的情况。

关于学校条件:适用于当地公立学校对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子女没有免学费政策的地区,或子女必须就读非公立学校的地区。

关于学习阶段:补助至在接受国完成普通高中阶段为止。

并非所有子女在国外就读的情形都当然可以获得学费补助。能否补助取决于实际学费以及工作地区的学校条件。同时,基本生活费用标准是每月学费补助的上限,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形都能足额发放这一最高标准。

  1. 3. 随行未成年子女的医疗保险和机票待遇

经第366/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修改的第08/2019/NĐ-CP号法令第12条第2款规定:“随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同行的未成年子女,其疾病检查、治疗保险费用和机票待遇由国家负担,与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相同。”

据此,随行未成年子女适用以下两项待遇:

疾病检查、治疗保险:购买疾病检查、治疗保险的费用由国家承担。

机票:享受与越南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相同的机票待遇。

  1. 4. 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和医疗费用支付待遇

除生活费用、学费和保险之外,第366/2026/NĐ-CP号法令还对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和医疗费用支付作出规定。

翻译时间: 2026-10-31 15:14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政府;驻越南国际组织常驻代表处及其负责人配偶、子女和未成年家属
何事
提交国际组织人员家属待遇法草案
何时
2026年8月29日
何地
越南
为何
为驻越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明确薪酬、津贴与社会保障安排
如何
政府向国会提交法案,待国会审议通过后由政府制定执行细则

🔗 其他越南源也报道了 (5 条)

⚠️ 本站摘要由 AI 生成, 可能存在偏差。重大事项请以 原文 为准。 抓取于 2026-10-31 15:00

你可能还想看 · 同分类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