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34个省市土地最小分割面积标准汇编
原文标题: Cập nhật: Diện tích tối thiểu được tách thửa 34 tỉnh thà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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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办理红本(土地使用证)的地块必须达到一定面积。各省市的最低分割面积规定各不相同。以下是34个省市关于办理红本及最低分割面积的相关信息。
一、河内市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河内市人民委员会2024年第61/QUĐ-UBND号决定(Quyết định 61/2024/QĐ-UBND)第十四条,河内市住宅用地的分割须符合2024年《土地法》(Luật Đất đai 2024)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并满足以下面积、尺寸要求:
| 区域 | 地块纵深 | 临交通道路或通道一侧宽度 | 最低面积 | |------|---------|----------------------|---------| | 郡、市镇 | 4米以上 | 4米以上 | 50平方米 | | 平原县 | 4米以上 | 5米以上 | 80平方米 | | 中游丘陵县 | 4米以上 | 5米以上 | 100平方米 | | 山区县 | 4米以上 | 6米以上 | 150平方米 |
二、胡志明市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2026年第67/QUĐ-UBND号决定第四条,新形成的住宅地块以及分割后剩余的住宅地块(已扣除公共工程安全保护走廊规划、交通道路规划所占面积)须满足以下最低面积要求:
第一区:包括胡志明市中心城区各郡最低36平方米,地块宽度和纵深均不小于3米。
第二区:包括新顺、富顺、新美、新雄、平东、东雄顺、中美西、新泰合、泰安、安富东、安乐、平新、新造、平治东、平兴和、协平、、守德、三平、麟春、增仁富、龙平、龙川、龙长、丐𢱸、平征、福隆、安庆等郡最低5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纵深均不小于4米。
第三区: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后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各郡最低6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纵深均不小于4米。
第四区:包括胡志明市、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各郊区县最低8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纵深均不小于5米。
第五区:包括常新、北新渊、富教、福和、保邦、油汀、明盛等农村县最低100平方米,地块宽度和纵深均不小于5米。
三、岘港市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岘港市人民委员会2026年第75/QUĐ-UBND号决定附件三,住宅用地或地块内同时包含住宅用地与其他用途土地的最低分割面积按县级行政区划分别规定:
| 适用区域 | 住宅用地最低面积 | 地块边长最低尺寸 | |---------|----------------|---------------| | 海洲、扶强、清溪等中心郡及部分郡调整后的若干地段 | 50平方米 | 3.5米—4米 | | 安海、仙茶郡;五行山、锦丽、连昭部分地段 | 60平方米—70平方米 | 4米 | | 五行山、扶庆、海云、连昭、锦丽、扶春、会安等郡其余地段及相应区域 | 80平方米—100平方米 | 4米—5米 | | 岘港市各县及黄沙特别区(đặc khu Hoàng Sa) | 80平方米—100平方米 | 4米—5米 |
四、海防市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海防市人民委员会2025年第158/QUĐ-UBND号决定第十一条,新形成地块及住宅用地分割后剩余地块(不包括超出建设红线范围且位于主管机关公布的安全保护走廊内的部分)须满足以下最低面积、尺寸要求:
各郡:最低40平方米;新形成地块临交通道路或通道一侧宽度最低3.5米,地块纵深最低3.5米,地块最窄处横截面最低2米。
各县及特别区:最低60平方米;新形成地块临交通道路或通道一侧宽度最低4米,地块纵深最低4米,地块最窄处横截面最低3.5米。
如分割后须为新地块开辟出入通道,则所形成的通道须满足:各郡通道最窄处宽度最低2米;各县及特别区通道最窄处宽度最低4米。
五、芹苴市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芹苴市人民委员会2025年第44/QUĐ-UBND号决定第三条第3款,住宅用地最低分割面积规定如下:全市各郡40平方米;全市各县60平方米。
六、安江省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安江省人民委员会2024年第41/QUĐ-UBND号决定第十二条,住宅用地最低分割面积规定如下:郡35平方米;市镇40平方米;县45平方米。
七、金瓯省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金瓯省人民委员会2026年第148/QUĐ-UBND号决定第四条,住宅用地最低分割面积规定如下:各郡及县级行政中心区域40平方米;县内其余区域50平方米。
八、北宁省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北宁省人民委员会2026年第18/QUĐ-UBND号决定第八条,非农业地块最低分割面积规定如下:各郡住宅用地、各县国道沿线住宅用地最低32平方米,临街宽度最低4米,地块纵深最低5.5米;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住宅用地最低70平方米,临街宽度最低4米,地块纵深最低8米。
地块被国家部分征收后,如剩余纵深低于上述规定,则按2026年第18/QUĐ-UBND号决定第八条的特别规定执行。
九、太原省最低分割面积
根据太原省人民委员会2026年第55/QUĐ-UBND号决定第十二条,住宅用地最低分割面积规定如下:
翻译时间: 2026-09-24 22:59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在越南投资设厂或开发房地产时,住宅用地最低36–100㎡、农业用地最低500–1000㎡的分割标准将直接限制土地取得方式和项目地块规模;2025年行政合并后部分省份按新辖区执行统一标准,中资需重新核查目标地块在合并后辖区所适用的最新最小分割面积、面宽及进深规定。
核心要素 · 5W1H
- 何事
- 汇编34省市土地最小分割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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