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专家:各机构须为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经济激励
原文标题: Institutions must provide strong economic incentives for green transition: expe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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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胡志明市芹耶红树林是重要的"碳汇"生态系统,为越南碳市场运行所需的碳信用额度生成作出了贡献。 VNA/VNS 图
河内在越南正向绿色与循环经济转型,以保持竞争力并有效、可持续地参与全球价值链之际,专家强调,必须建立足够清晰、高效的法律环境,才能为企业转型注入动力。
转型之路上的法律空白
升龙塑料股份公司是Mainetti的合作伙伴之一。Mainetti是一家专注于为纺织服装行业提供衣架解决方案的集团。该公司向美国和欧洲出口衣架,再以重复使用模式将其进口回越南,从而限制了可能危害环境的废物回收。尽管制造衣架的材料100%产自越南,但由于缺乏适当的机制,该公司将这些衣架再进口时面临困难。若被归类为使用过的塑料制品,其进口将被禁止;若被归类为废料,则需要环境许可证。这不仅会影响该行业,还会影响许多其他行业。升龙塑料股份公司的黎黄龙(Lê Hoàng Long)表示,问题是国家如何制定政策以消除法律障碍,使企业能够开展此类活动。
由于副产品、二次原材料以及废物不再被归类为废物的标准不明确,监管机构担心风险,而企业则不愿投资。越南商业法律事务协会副主席阮有塔(Nguyễn Hữu Thập)表示,这表明循环经济在"废物"与"资源"的边界处断裂。同时存在程序在纸面上变得"更绿"、而非经济本身变得更绿的风险。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温室气体清单、碳市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供应链标准以及出口要求都需要数据。他指出,如果每个机构都要求单独的表格、平台和检查,绿色转型将增加另一层合规成本。塔表示,对企业而言,时间是成本,程序是成本,不明确则是投资风险。如果绿色化意味着必须获得更多许可、以更高成本借贷并承担更大法律风险,那么制度所传递的信号将与转型所需的方向背道而驰。
构建绿色经济的协调制度生态
越南已出台《环境保护法》、绿色增长战略、循环经济计划、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绿色分类法、绿色信贷以及碳市场。2026年是绿色经济模式投入实际运行的转折之年。与此同时,碳交易所已开始运营,未偿还绿色信贷余额约为828.8万亿越南盾(318.7亿美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也进入了正式实施阶段。
然而,许多专家表示,关于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的法律规定仍然零散。环境法规与投资、土地、建设、能源、税收、技术标准和合同相关法规之间缺乏衔接,使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关于循环经济项目的税收、土地和信贷激励条款大多援引专门立法,但将这些激励措施付诸实践所需的配套法规仍不完善。因此,实际获得有吸引力、能改变企业投资行为的有意义激励的项目数量仍然有限。
与此同时,碳市场仍需进一步完善关于碳信用额度和排放配额的合法地位,以及其所有权、转让、抵押使用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越南财务咨询协会副教授、博士吴智龙(Ngô Trí Long)建议审查经济活动全链条的立法,以识别并处理支持绿色和循环转型的关键交叉点,保持一致性,防止法律空白,使废物真正成为资源。他还表示,这应伴随着"绿色行政程序审计"。
越南商业法律事务协会建议确立"一个绿色项目、一套数据、一个牵头部门、一项检查计划"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材料重新进入生产建立法律框架;将绿色分类法变为获取资源的"通行证";并基于企业仅需一次报告信息的原则,建立国家绿色数据平台。
司法部法律战略与科学研究所所长阮文强(Nguyễn Văn Cường)表示,制度必须使绿色选择在经济上对企业有利。企业不能仅靠呼吁来维持绿色转型。法律必须逐步落实环境成本内部化原则,同时将行政和经济手段与市场化机制相协调。国家绿色分类法应真正成为国家、银行、投资者和企业确定何为绿色经济活动的"共同语言",从而将资本引导到正确领域,同时限制"洗绿"行为。越南通讯社/越南新闻社
翻译时间: 2026-09-24 22:46
对中企影响
越南加大绿色转型融资激励与税收减免力度,在越中资制造企业可申请低息贷款及专项补贴降低绿色改造成本;中资工业园及可再生能源项目有望受益于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完善带来的社会资本准入机会。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经济专家
- 何事
- 呼吁机构为绿色转型提供经济激励
- 何时
- 2026年8月29日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推动绿色转型面临融资成本高、企业动力不足
- 如何
- 建议提供税收减免、低息贷款、专项补贴并完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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