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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共同赡养老人者能否共享赡养扣除

原文标题: Hai người cùng nuôi một người phụ thuộc thì ai được tính giảm trừ gia cả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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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一名受扶养人可能同时由多人共同承担扶养义务。两人共同扶养同一名受扶养人时,谁可以享受家庭成员免税额?1. 两人共同扶养同一名受扶养人,谁可以享受家庭成员免税额?多名纳税人有共同扶养义务、需扶养同一名受扶养人时,各方应自行协商,在计税年度内选择一名纳税人登记享受家庭成员免税额。同一名受扶养人不得在同一计税年度同时计入多名纳税人的免税额。《253/2026/NĐ-CP号法令》第48条第2款b项规定:“多名纳税人有共同扶养义务、需扶养同一名受扶养人时,纳税人应自行协商,在计税年度内为一名纳税人登记家庭成员免税额。协商发生变更的,变更自下一计税期起适用。”因此,法律并未默认两人中的任何一人优先享受免税额。两名均有扶养义务的人应自行协商,在计税年度内选择其中一人为该受扶养人登记家庭成员免税额。

2. 一名受扶养人能否同时计入两人的免税额?两人共同扶养同一名受扶养人时,谁可以享受家庭成员免税额?《253/2026/NĐ-CP号法令》规定,每名受扶养人在一个计税年度内只能计入一名纳税人的免税额一次。第48条第2款c项规定:“纳税人有工资、劳务等多项收入来源的,可以选择为受扶养人登记家庭成员免税额的地点,但必须确保每名受扶养人在一个计税年度内只能计入一名纳税人的免税额一次。”因此,即使有两人或多人共同直接扶养,同一名受扶养人在同一年度也不得同时用于多名纳税人的免税额。例如,父母共同扶养一名符合受扶养人条件的子女时,父母应协商由其中一方在该计税年度内为子女登记免税额。

3. 已约定由一人登记后,能否改由另一人登记?可以变更,但变更的适用时间有明确规定。《253/2026/NĐ-CP号法令》第48条第2款b项明确指出:“协商发生变更的,变更自下一计税期起适用。”因此,如果两名纳税人已在某计税年度内协商由一人为受扶养人登记免税额,之后希望改由另一人登记,该变更自下一计税期起适用。本规定并未规定各方变更协商后,可在同一计税期内立即转换免税额登记人。

4. 为受扶养人登记免税额须满足哪些条件?《253/2026/NĐ-CP号法令》第48条第2款a项规定,纳税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享受受扶养人家庭成员免税额:已办理税务登记;已登记受扶养人。登记受扶养人及证明受扶养人身份的材料须在计税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如情况没有变化,以后年度应稳定办理。若纳税人在计税年度内尚未为受扶养人计算家庭成员免税额,则可自产生扶养义务之月起计算。此外,《253/2026/NĐ-CP号法令》第47条第5款规定,纳税人自行登记受扶养人数量并提交合法凭证,并对登记情况及受扶养人收入的真实性依法承担责任。

5. 登记人有多项收入来源,应在哪里登记受扶养人?纳税人有工资、劳务等多项收入来源时,《253/2026/NĐ-CP号法令》第48条第2款c项允许纳税人选择为受扶养人登记家庭成员免税额的地点,但仍须遵守以下原则:每名受扶养人在一个计税年度内只能计入一名纳税人的免税额一次。因此,个人在多个地点取得收入,并不会改变每名受扶养人在该年度只能用于一名纳税人免税额的原则。纳税人应根据收入情况主动选择免税额登记地点,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变更免税额登记地点时,应确保申报和调整统一办理,避免在同一计税年度于多个地点重复申报同一名受扶养人,或将其计入多名纳税人的免税额。

总之,对于“两人共同扶养同一名受扶养人,谁可以享受家庭成员免税额?”这一问题,《253/2026/NĐ-CP号法令》第48条第2款规定,各方应自行协商,在计税年度内选择一名纳税人登记免税额。协商发生变更的,变更自下一计税期起适用。

翻译时间: 2026-10-31 07:11

🇨🇳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

越南个人所得税赡养扣除的适用及额度分配规则可能影响中资企业外籍员工和派驻人员的实际税负,但现有信息不足以确认具体影响。

核心要素 · 5W1H

谁
共同赡养同一名受抚养人的两名赡养人及越南税务机关
何事
确认共同赡养扣除的计算方式
何地
越南
为何
同一名受抚养人的赡养费用可能由多人共同承担,需避免重复或超限扣除
如何
赡养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前,应核实受扶养人资格及可享受的扣除额度,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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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摘要由 AI 生成, 可能存在偏差。重大事项请以 原文 为准。 抓取于 2026-10-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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