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企业受益所有人申报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
原文标题: Hà Nội: Doanh nghiệp chưa kê khai chủ sở hữu hưởng lợi phải hoàn thành trước 31/1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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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2026年10月23日,河内市财政局发布第18409/STC-DKDN号公文,要求申报企业受益所有人信息。河内市辖区内部分企业尚未申报受益所有人信息,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
河内:尚未申报受益所有人的企业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示意图)
具体而言,第18409/STC-DKDN号公文第2项要求,对于2025年7月1日后成立、已办理变更登记但尚未登记的企业,应按规定确定并申报受益所有人信息,同时登记相关信息变更。完成期限为2026年12月31日前。
与此同时,河内市财政局提供了自2025年7月1日至今已登记但尚无受益所有人信息申报信息的企业名单,供企业核查自身是否属于应办理登记、申报并确定受益所有人的对象。
此外,对于2025年7月1日前登记成立的企业财政局建议其按照法律规定,主动向企业登记机关补充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
关于补充受益所有人信息的材料,该公文列明如下:
- 根据第121/2026/TT-BTC号通知所附第12号表格,填写企业登记内容变更申请。提交材料的人员如有权签署企业登记申请文件,则无需提交第12号表格(依据第296/2026/NĐ-CP号法令第9条第1款);
- 根据第121/2026/TT-BTC号通知所附第10号表格,填写受益所有人名单;
- 如企业登记手续通过委托办理,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此外,河内市财政局要求各企业认真核查,并按上述期限完成申报。如需协助,企业可联系河内市投资促进和企业支持中心—财政局,以获得具体指导。
翻译时间: 2026-11-03 15:25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
河内市要求未申报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外资企业限期完成登记并自查合规状态,在越中资企业及其河内分支机构需按新规补齐或确认受益所有人申报材料。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河内市财政局、相关企业及有权签署企业登记申请文件的人员
- 何事
- 要求企业申报、变更受益所有人信息并按时提交材料
- 何时
- 2026年12月31日前
- 何地
- 河内市
- 为何
- 部分企业成立或变更登记后尚未申报受益所有人信息,需按要求补充确认
- 如何
- 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受益所有人名单及委托书;需要帮助时可联系河内市财政局投资促进与家企业支持中心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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