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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多家经营户被追诉偷税罪:主动补缴能否免罚引关注

原文标题: Nhiều chủ hộ kinh doanh bị khởi tố: Chủ động nộp bổ sung có tránh bị xử lý tội trốn thu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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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6年7月被捕期间,H.T.L.(42岁,居住在岘港市协德社)收购橡胶胶乳,总营收约2000亿越南盾,逃税超过24亿越南盾图片:岘港公安局

近期,岘港市多名经营户因逃税被起诉。其中有人收购橡胶胶乳,也有人是啤酒饮料分销经营户。阮忠诚律师(胡志明市律师团)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厘清相关法律内容并向各经营户提出建议。

故意隐瞒营收以逃税将受到严肃处理

*律师您好,近期岘港市部分经营户因涉嫌逃税被立案调查。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阮忠诚律师:首先必须明确,依法纳税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故意隐瞒营收、使用非法凭证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区分故意逃税行为与因法律认知不足、对计税方法存在误解、账簿管理失误或未按规定申报手续等情形所导致的违规行为。

阮忠诚律师图片:本人提供

*如果某经营户在纳税申报期内有较大营收但未足额申报、缴纳税款,现在主动申报全部营收并补缴所欠税款,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有权机关发现前主动申报、补足所欠税款,可作为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但并不当然排除逃税罪的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区分错报、迟报与故意逃税行为,同时认定该行为是否已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00条,并非企业、经营户营收大但未足额申报缴税就当然构成逃税罪。特别是经营者在有权机关发现违法前主动到税务机关如实补充申报全部营收、补足所欠税款及滞纳金的,应按税收管理法律中鼓励自觉纠正错误的规定予以考量。根据2026年第27/VBHN-NĐ-BTC号合并文件第9条第3款规定,错报但已主动补充申报并补缴税款,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税务行政处罚。但从未受到行政处罚并不当然排除对逃税金额达1亿越南盾以上行为的刑事责任。是否构成犯罪,须依据具体行为、主观过错因素及实际逃税金额综合判定。因此,我建议企业和经营户不应因顾虑法律责任而继续拖延申报。

绝对不可将违法行为合法化

*律师对企业/经营户在税务自查和申报方面有哪些建议,以避免产生法律问题?*我认为,应当立即着手主动全面排查经营活动和纳税义务,不要等到税务机关检查或侦查机关介入。如发现少报或未申报的情况,应尽早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其指导下补充申报,按规定补缴相应款项。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应隐瞒营收、销毁资料、伪造凭证或将账簿做实为合法,因为这些行为可能加大法律风险。

H.T.T.(33岁,居住在岘港市大禄社),大禄社一家专营啤酒饮料的经营户,营收超过129亿越南盾但未申报纳税,逃税超过1.76亿越南盾图片:岘港公安局

税务部门始终鼓励并为纠正错误提供便利

岘港市税务局代表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协助经营户履行纳税义务,特别是在从定额税转为自行申报税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鼓励并为纳税人主动排查、发现并纠正错误、补充申报、依法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创造便利条件。税务机关随时准备为遇到困难的纳税人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加强风险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税法遵从公平、透明。"岘港市税务局代表表示。

翻译时间: 2026-10-21 15:24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各地被追诉偷税的个体经营户、税务机关、辩护律师群体
何事
多起经营户偷税被追诉,主动补缴能否免罚引发讨论
何时
近期(原文未注明具体日期)
何地
越南全国多地
为何
个体经营户长期未规范申报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涉案金额达追诉标准
如何
税务机关核查后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经营户主动补缴税款可作为从宽情节,但已立案后能否完全免罚仍有争议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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