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推进电子劳动合同以消除部署障碍
原文标题: Tháo gỡ khó khăn trong triển khai hợp đồng lao động điện t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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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解决电子劳动合同实施中的困难
代表政府,副总理范氏庄霞(Phạm Thị Thanh Trà)刚签署第44/2026/NQ-CP号决议,提出解决方案,以解决根据政府2025年12月24日第337/2025/NĐ-CP号法令实施电子劳动合同所面临的困难。2026年10月31日星期六09:06(GMT+7),决议规定,eContract服务提供商在2026年7月1日前已提供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服务,但截至2026年7月1日仍未按照政府2025年12月24日第337/2025/NĐ-CP号法令的规定完成eContract与电子劳动合同平台连接的,适用以下规定:在等待eContract与电子劳动合同平台连接期间,eContract服务提供商可继续提供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服务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本项a点规定,在等待连接期间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纸质劳动合同的效力,按照劳动法和电子交易法的规定执行,直至电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本项b点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编号(ID)签发,按照内政部的指引,同2026年7月1日前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办理。自2027年1月1日起,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政府2025年12月24日第337/2025/NĐ-CP号法令第6条规定的条件和方法。
决议明确,在eContract服务提供商满足政府2025年12月24日第337/2025/NĐ-CP号法令第6条第3款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完成与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连接手续前,暂停正式运行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但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最迟应于2026年12月15日正式运行。本决议自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上述a、b、c项规定的内容自2026年7月1日起适用。
翻译时间: 2026-10-31 15:11
对中企影响
在胡志明市经营的中资企业可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减少纸质签署、盖章、存储和提交成本,但仍需满足身份核验、数据安全及档案保存等合规要求;因试点企业、行业和期限尚未明确,具体适用安排暂无法确认。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胡志明市劳动、军队和社会委员会等有关部门
- 何事
- 协调解决电子劳动合同实施障碍
- 何地
- 胡志明市
- 为何
- 减少纸质合同环节,降低企业用工合规成本
- 如何
- 以电子签署、盖章、存储及提交方式优化劳动合同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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