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树公司董事长外逃案致损失7910亿越南盾
原文标题: Chủ tịch Cây xanh Công Minh gây thiệt hại 791 tỉ, hưởng lợi 265 tỉ rồi cùng gia đình trốn ra nước ngoài
📖 全文翻译 1992 字 · AI 翻译
原文 ↗被告人阮公明(Nguyễn Công Minh,青树公司董事长)正在潜逃,被通缉,并被缺席起诉图片:越南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越南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布起诉意见书,对被告人阮公明(Nguyễn Công Minh,54岁,青树公司董事长)及另外46名被告提起诉讼,罪名是违反招标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案件发生在青树公司系统及多个地方。起诉意见书和案卷材料已移送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审理。
除阮公明外,被起诉者还包括黎氏和(Lê Thị Hòa)董事会副主席、青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氏玉丽(Ngô Thị Ngọc Lý)财务部主任、首席会计;陈文战(Trần Văn Chiến)董事会副主席;以及太有勇(Thái Hữu Dũng)中部区域总监。
从编制预算、安排所属公司充当“青树军”开始进行布局
起诉意见书称,2019年至2023年,阮公明组织、运营了一个由60家公司组成的系统,专门从事植树、护绿业务,逐步将业务扩展至38个省市(按原行政区划计算)。调查结果显示,该系统内的公司中标了1200多个项目,合同总价值超过3900亿越盾,给国家造成近7910亿越盾损失。
为在动用预算资金的植树、护绿项目中中标,阮公明被指控建立了一套分工运作模式,将相关工作分配给各家公司、区域总监及地方分公司。起诉意见书指出,多个涉及广平省青树公司的绿化项目被认定违反招标规定图片:QUỐC NAM
起诉意见书称,青树公司人员在接触项目后,试图从勘察、立项、编制预算到准备招标文件等各个环节参与其中。在部分项目中,绿化树木、支撑桩和肥料的预算价格被定得高于实际价格。该系统内人员还与项目业主相互配合,提出 stringent 的人员、财力或施工经验等高标准要求,以限制其他承包商参与竞标。
值得注意的是,阮公明并非只安排一家企业参加投标,而是指示系统内多家公司同时递交投标文件。这些企业被安排扮演“青树军”,协助系统内另一家公司中标。有时由系统内一家公司提供咨询、编制技术经济报告并审查招标文件,系统内另一家公司则作为该项目的施工主体参与竞标。
起诉意见书还指出,为准备企业资质材料,阮公明指示建立“人员银行”,汇集具有绿化专业知识人员的资格证书,以及企业此前承接类似项目的合同,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合同所列企业不一定直接施工,而是交由地方分公司组织实施。对于系统外具备投标能力的企业,青树公司人员还设法协商、划分地盘,以避免竞争。
占招标包税前价值10-15%的2650亿越盾流入青树公司老板口袋
起诉意见书的一项值得注意的内容,是阮公明组织分配绿化合同收入的方式。根据起诉意见书,视项目情况而定,该系统将招标包税前价值约50%分配给直接施工的分公司,约35-40%留在区域一级,用于维持运营及支付各项开支,其中包括所谓“关系协调费”。剩余约10-15%的招标包税前价值,则由黎氏和和吴氏玉丽转交给阮公明。
为获得用于按比例支付分成以及支付无凭证款项的资金,据认定,分公司经理与供应商协商,将绿化树木、支撑桩和肥料的价格抬高至高于实际水平,随后收回差价。调查结果显示,阮公明通过中标项目非法获利近2650亿越盾。
黎氏和和吴氏玉丽被指控在管理系统运作和资金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协助阮公明监督并收回各区域分配的款项。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广平省公安机关对青树公司系统违法行为立案侦查时,阮公明收回了重要电脑,指示员工删除邮件、销毁证据材料,并更换所用电话号码。起诉意见书称,自2023年6月6日起,阮公明与家人潜逃国外。
由于无法确定阮公明的所在地,公安部侦查安全局已决定对其发布通缉、公开相关信息并启动调查程序,同时请求依法对其缺席起诉。除青树公司系统的领导层和员工外,检察院还起诉了部分地方前领导人员。其中,原 Triệu Phong 县(现属广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林(Phan Văn Linh)被指控为青树公司系统所属公司中标5个项目提供便利,给国家造成超过61.9亿越盾损失。起诉意见书称,林从中非法获利2.6亿越盾。
同样,原 Hướng Hóa 县(现属广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邓重云(Đặng Trọng Vân)被指控为该系统内企业中标3个项目提供便利,造成超过36.8亿越盾损失。云从中非法获利6000万越盾。原 Gio Linh 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吴德孝(Võ Đắc Hóa)则因干预并为青树公司系统内企业中标4个项目提供便利,造成超过40.3亿越盾损失。起诉意见书称,他已缴纳1亿越盾,用于弥补本案的共同后果。
此前于9月初,越南公安部公布的信息显示,公安部侦查安全局已作出结论,建议对被告人阮公明(Nguyễn Công Minh,54岁,河静省籍)、青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实施缺席起诉。公安部侦查安全局
翻译时间: 2026-10-28 22:21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绿树公司董事长Công Minh及其家人
- 何事
- 被指造成7910亿越南盾损失后外逃
- 何地
- 越南境外
- 为何
- 案件涉及企业利益输送、重大损失及责任人外逃
- 如何
- Công Minh被指造成损失并获利,随后与家人离境
🔗 其他越南源也报道了 (5 条)
- vnexpress.net 青树明公司董事长被控造成7910亿越盾损失 10-28
- vnexpress.net 消防认证印章案涉170亿越南盾行贿 10-27
- vnexpress.net 借名影响官员助企业获利156亿越南盾 10-27
- vnexpress.net Xôi Lạc TV案估计造成损失逾23万亿越南盾 10-22
- vnexpress.net 两名女子遭暴力索还250万越南盾土地押金 10-27
⚠️ 本站摘要由 AI 生成, 可能存在偏差。重大事项请以 原文 为准。 抓取于 2026-10-28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