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数据库信息查询收费11月1日起执行,每条数据300盾
原文标题: Từ 01/11/2026, phí khai thác thông tin trong Cơ sở dữ liệu tổng hợp quốc gia là 300 đồng/trường dữ liệ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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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56/2026/TT-BTC号通知规定了在国家综合数据库中采集、使用信息的收费标准、减免政策及缴费方式,自01/11/2026起生效。自01/11/2026起,在国家综合数据库中采集信息的费用为300越盾/数据字段(示意图)。
根据156/2026/TT-BTC号通知第3条,在国家综合数据库中采集和使用信息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 自01/11/2026起至12/31/2028止:收费标准为300越盾/数据字段。 - 自01/01/2029起:收费标准为600越盾/数据字段。
因此,在01/11/2026至12/31/2028期间,应缴费的机构和个人按照规定,每采集、使用一个数据字段,适用300越盾的收费标准。自01/01/2029起,收费标准将提高至600越盾/数据字段,是此前收费标准的两倍。
除收费标准外,156/2026/TT-BTC号通知第4条还规定了针对部分对象的费用减免政策。6类对象可享受50%的收费减征,包括:
依照儿童法规定属于儿童的;依照扶贫法规定属于贫困家庭个人的;依照老年人法规定属于老年人的;依照残疾人法规定属于残疾人的;依照革命功勋人员优惠法规定属于对革命有功人员的;依照法律规定居住在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乡坊的少数民族同胞。
个人同时属于多个减征对象群体的,也只减征50%,不得叠加减免。在01/11/2026至12/31/2028期间,符合条件对象减免后的费用为150越盾/数据字段。自01/01/2029起,减免后的费用为300越盾/数据字段。
收费组织还须将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收费过程中相关账户余额产生的利息(如有),100%缴入国库。
此外,缴费人已缴费但未获得信息、仅获得部分已付款信息,或者发生重复收费、超额收费的,收费组织应按照税收管理法律规定负责核查、对账,确定应退费用并退还缴费人。
翻译时间: 2026-10-22 10:16
对中企影响
在越中资企业批量调用越南户籍、土地、车辆等政府数据进行背景核查或合规尽调时,需按每条300越南盾缴纳数据查询费,可能小幅增加运营合规成本。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司法部数据信息中心
- 何事
- 确定国家综合数据库信息查询收费标准
- 何时
- 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
- 何地
- 越南全国
- 为何
- 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运营、缓解信息化建设财政压力
- 如何
- 每条数据收费300越南盾,普通公民首次查自身信息免征,企业批量调用与第三方再利用按标准收费,资金上缴国家财政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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