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收入分成版税如何计算
原文标题: Tiền bản quyền theo doanh thu cuộc biểu diễn được tính như thế n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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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287/2026/NĐ-CP号法令规定了戏剧作品及其他表演艺术形式的著作权报酬,可以按固定标准或演出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不同作品类型和创作职务的比例各不相同。那么,按演出收入计算的著作权报酬应如何计算?
1. 按演出收入计算的著作权报酬如何计算?
按演出收入计算的著作权报酬如何计算?根据第287/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按演出收入计算的著作权报酬,以演出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并支付给各项创作职务。戏剧、舞蹈、音乐和杂技艺术作品分别适用不同的比例。
根据第287/2026/NĐ-CP号法令第9条第2款,演出收入是指演出活动产生的售票、广告或其他直接收入。关于支付方式,第9条第1款规定,戏剧作品及其他表演艺术作品的创作著作权报酬按以下方式支付:
按照第287/2026/NĐ-CP号法令第10条规定的固定标准支付;或
按照本法令第11条规定的一定百分比(%)支付演出收入。
因此,采用按收入计算的方式时,各职务的著作权报酬根据演出收入乘以第11条规定的相应百分比确定。
2. 戏剧作品的著作权报酬按百分之多少支付?
根据第287/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第1款,歌剧、杂剧、改良戏、话剧、诗剧、民间歌剧、形体剧、喜剧、小戏、木偶戏等戏剧艺术作品及节目的著作权报酬按以下比例计算:
编剧:演出收入的4,20%至6,00%;
导演、总导演:演出收入的3,50%至5,00%;
编舞:演出收入的0,86%至1,25%;
音乐家,包括作曲、编配和编辑:演出收入的1,40%至2,00%;
剧院乐队指挥:演出收入的0,70%至1,00%;
美术人员,包括舞台设计、服装和道具设计:演出收入的2,10%至3,00%;
灯光设计人员:演出收入的0,70%至1,00%;
音响设计人员:演出收入的0,35%至0,50%;
木偶作品作者、木偶表演技术和新型木偶造型创作者: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
例如,如果演出收入为500,000,000越南盾,编剧著作权报酬比例确定为演出收入的5%,则相应著作权报酬为:500,000,000越南盾×5%=25,000,000越南盾。此示例仅用于说明公式的适用方法;实际比例必须符合第11条针对各职务规定的范围。
3. 舞蹈作品的著作权报酬如何按收入计算?
对于第287/2026/NĐ-CP号法令第10条第4款规定类型和规模的舞蹈作品演出,著作权报酬按照该法令第11条第2款计算如下:
编舞:演出收入的4,00%至6,00%;
编剧,包括文学剧本和分场剧本、舞台调度:演出收入的1,00%至1,50%;
音乐家,包括作曲、编配和编辑:演出收入的4,00%至6,00%;
美术人员,包括舞台设计、服装和道具设计:演出收入的1,00%至2,00%。
上述比例适用于演出第10条第4款规定类型和规模的舞蹈作品,包括少人舞蹈作品、具有情节的舞蹈节目、舞蹈叙事作品、舞蹈组舞、舞诗、舞剧以及该款列举的其他情形。
4. 音乐作品可获得多少演出收入比例的著作权报酬?
对于第287/2026/NĐ-CP号法令第10条第5款规定类型和规模的音乐作品演出,按照该法令第11条第3款计算如下:
音乐作品作者:演出收入的4,00%至6,00%;
室内乐队、民族乐队所用歌曲总谱的配器音乐家,或钢琴伴奏部分:演出收入的1,22%至1,80%;
为室内乐队、交响乐团、民族融合乐队或其他乐队演出形式改编乐谱的音乐家:演出收入的1,40%至2,10%;
交响乐团及合唱团指挥,以及歌剧、舞剧、音乐剧、大型合唱作品的交响乐团指挥:演出收入的0,80%至1,20%。
这一比例范围适用于第10条第5款所列类型和规模的音乐作品,包括交响乐团、民族乐队作品,室内融合乐队,器乐独奏,声乐作品和歌剧作品。
5. 杂技演出的著作权报酬如何计算?
第287/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第4款对杂技艺术演出规定了单独的演出收入百分比比例范围。支付水平取决于创作职务和作品类型,包括杂耍节目、有情节的节目、滑稽表演、杂技作品以及技巧创新和新节目创作。
编剧适用的比例规定如下:
杂耍节目:演出收入的0,05%-0,15%;
有情节的节目:演出收入的0,10%-0,20%;
滑稽表演:演出收入的0,10%-0,20%;
杂技作品:演出收入的0,10%-0,20%;
新技巧创作:演出收入的0,10%-0,20%;
1-2个节目创作:演出收入的0,10%-0,30%;
3-5个节目创作:演出收入的0,40%-0,90%;
6个及以上节目创作:演出收入的1,00%-2,00%。
导演适用的相应比例为:
杂耍节目:演出收入的0,10%-0,20%;
有情节的节目:演出收入的0,15%-0,25%;
滑稽表演:演出收入的0,15%-0,25%;
杂技作品:演出收入的0,15%-0,25%;
新技巧创作:演出收入的0,15%-0,25%;
1-2个节目创作:演出收入的0,10%-0,30%;
3-5个节目创作:演出收入的0,40%-0,90%;
6个及以上节目创作:演出收入的1,00%-2,00%。
此外,第11条还规定了各类杂技作品中编舞、音乐家和美术人员适用的比例。
6. 多人共同担任同一职务时,著作权报酬比例是否提高?
翻译时间: 2026-10-24 15:12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演出举办方、表演者或版权相关权利人
- 何事
- 说明演出收入版税的计算方式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明确版税收入与成本扣除口径,避免结算歧义
- 如何
- 依合同核算演出收入并按约定比例计算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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