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明确非鼓励投资项目审批文件要求
原文标题: Nhà đầu tư đề xuất dự án không thuộc diện chấp thuận chủ trương đầu tư cần hồ sơ, thủ tục g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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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274/2026/NĐ-CP号法令规定了由投资者提出项目时,申报材料的内容、受理地点及项目信息审批程序。那么,对于不属于投资主张核准范围、由投资者提出的项目,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1. 不属于投资主张核准范围、由投资者提出的项目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根据第274/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第3款,投资者须准备项目建议书;资格和能力相关法律文件;其他文件(如有)。申报材料由受理机构接收、核查、审查,并呈交有权机关核准或不核准项目信息。申报材料应按照实施进度在全国招标网络系统提交;在尚未通过该系统实施期间,投资者可直接递交或通过邮政寄送。
本规定允许投资者提出未获批准和公布的项目,但行业、领域管理法规不允许投资者提出实施项目的情况除外。
关于申报材料,本项a点要求:
项目建议书:包括《招标法》第47条第2款b、c、d、e点所规定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标、规模、投资额;地点、土地利用现状、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已批准的规划指标;期限、实施进度、初步投资分期方案或项目拆分方案及各阶段进度(如有);其他相关内容。
投资者资格和能力相关法律文件。
其他文件(如有)。
费用方面,投资者承担编制项目建议申报材料的一切费用。
不属于投资主张核准范围、由投资者提出的项目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示意图)
2. 投资者在哪里提交项目建议申报材料?
2.1. 尚未通过该系统实施期间的申报地点
第274/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第3款b点规定,投资者应按照实施进度在全国招标网络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在尚未通过该系统实施期间,投资者应直接递交或通过邮政向以下地点提交1套申报材料:
省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由省人民委员会或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有权机关时,向其提交。
部委、跨部委机关及其他机关的一站式窗口:项目属于上述机关管辖范围时,向其提交。
2.2. 受理、汇总申报材料的机构
根据第11条第3款b点,申报材料处理机构确定如下:
属于省人民委员会或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管辖的项目:财政局或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组织、单位,自申报材料送达省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之日起02个工作日内接收材料。
属于部委、跨部委机关或其他机关管辖的项目: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02个工作日内,一站式窗口主管单位向有权机关报告,并交由负责汇总、审查的机构、组织或单位办理。
3. 项目信息审查、审批程序如何进行?
3.1. 通知申报材料状态
第274/2026/NĐ-CP号法令第11条第3款c点要求,受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按照登记的联系电话,将申报材料有效、无效或需要补充完善的情况通知投资者。
有效申报材料必须具备规定的全部组成和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投资者资格和能力相关法律文件;其他文件(如有)。
3.2. 在14个工作日内审查申报材料
根据第11条第3款d点,自收到有效申报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受理机构应协调相关机关进行审查,并呈交有权机关审批项目信息。
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投资者的项目规定、土地条件以及无需招标的情形;同时对照第11条第1款规定的审批依据:
规划依法纳入规划体系。
实施招标、使用土地的项目地块目录,由省人民委员会决定。
对于建设具有混合功能城市区域、同步配套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并新建或改造、修缮城市,以及农村居民区项目的投资项目,除上述两项依据外,在不要求编制分区规划或详细规划的情况下,还须有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如有省级住房发展纲要、计划,还须有相关文件。
对于在影响国防、安全的地区实施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查机关必须就满足国防、安全保障条件征求省级军事指挥部、省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3.3. 核准或不核准项目信息
第11条第3款đ点规定:“自收到呈交文件之日起03个工作日内,有权机关核准或不核准投资经营项目信息。”
如予核准,审批文件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项目名称、目标、规模和投资额。
地点、土地利用现状、用地面积、土地用途及已批准的规划指标。
期限、实施进度;初步投资分期方案或项目拆分方案及各阶段进度(如有)。
其他相关内容。
该文件同时交由相关机构、组织、单位,在组织招标选择投资者之前,在全国招标网络系统公布项目信息。
3.4. 向投资者反馈结果
关于反馈结果的期限,第11条第3款e点规定,受理机构应自有权机关核准或不核准项目信息之日起02个工作日内,直接交付或通过邮政服务向投资者寄送纸质结果。
4. 投资者从何时起通过网络提交项目建议申报材料?
第274/2026/NĐ-CP号法令第70条第1款规定,自01/01/2027起,不属于投资主张核准范围、由投资者提出的项目,其申报材料提交程序应在全国招标网络系统实施。
第71条第1款规定的流程包括:
提交申报材料:投资者提交项目建议书;投资者资格、能力相关法律文件;其他文件(如有)。
翻译时间: 2026-10-24 22:14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在越南投资不属于鼓励投资领域的项目时,仍须完成投资可行性确认并申请投资许可证,按项目性质准备投资方案、选址用地、设备说明及资金来源等材料。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投资主管机关及项目申报投资者
- 何事
- 说明非鼓励投资项目所需审批文件与手续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为不属于获准鼓励投资领域的项目明确申报材料及审批要求
- 如何
- 投资者按项目性质准备投资、用地、技术设备、资金证明等文件并履行可行性确认和投资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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