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267/2026/NĐ-CP号议定规定公职人员浪费行为纪律处分形式
原文标题: Nghị định 267/2026/NĐ-CP quy định các hình thức kỷ luật cán bộ, công chức, viên chức gây lãng phí như thế n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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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对造成浪费行为的纪律处分形式,根据违规情况、损害程度及相关条件确定。那么第267/2026/NĐ-CP号议定对造成浪费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规定了哪些纪律处分形式?
1. 第267/2026/NĐ-CP号议定对造成浪费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规定了哪些纪律处分形式?
第267/2026/NĐ-CP号议定第7条规定的纪律处分形式包括:批评(k hiển trách)、警告、撤职和强制离职。其中,撤职适用于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强制离职适用于公职人员、职员。各项处分形式适用于以下具体情形。
1.1. 何时受到批评?
批评处分适用于造成浪费行为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违规,造成损失200万越南盾以上不满5000万越南盾;首次违规,造成损失5000万越南盾以上至7500万越南盾,且属于规定减轻处分的情形之一;未发布或迟延发布、修改、补充关于节约、反浪费领域的定额、标准、制度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造成浪费。
1.2. 何时受到警告?
警告处分适用于造成浪费行为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已受到批评处分后再次违规,但正在被审查刑事责任的情形除外;首次违规,造成损失5000万越南盾以上至7500万越南盾。
1.3. 何时被撤职?
撤职处分适用于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已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受到警告处分后再次违规,但正在被审查刑事责任的情形除外;首次造成浪费行为,损失超过7500万越南盾但尚未达到强制离职、免职的程度,违规者态度端正接受批评、主动改正、主动挽回后果,且属于相关法律规定减轻处分情形之一的。
1.4. 何时被强制离职?
强制离职处分适用于公职人员、职员,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已对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公职人员、职员受到撤职处分,或对不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公职人员、职员受到警告处分后再次违规,但正在被审查刑事责任的情形除外;首次造成浪费行为,损失超过7500万越南盾,但违规者不端正态度接受批评、改正、主动挽回后果,且属于处理干部、公职人员、职员纪律的法律规定加重处分情形之一的。
第267/2026/NĐ-CP号议定对造成浪费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规定了哪些纪律处分形式?
2. 主要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发生浪费问题如何被处分?
根据第267/2026/NĐ-CP号议定第6条,主要负责人及其副职负责人因缺乏责任心、放松领导、管理,导致其直接管理、负责的机关、组织、单位、企业、领域发生浪费行为的,按以下形式适用纪律处分:
批评处分适用于其管辖范围内发生浪费行为被处以罚金、不剥夺自由的改造或最高3年有期徒刑刑事处罚的情形。
警告处分适用于其管辖范围内发生浪费行为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处罚的情形。
撤职处分适用于其管辖范围内发生浪费行为被处以7年以上2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刑事处罚的情形。
3. 在组织实施预防和反浪费中违规如何处理?
除造成浪费的行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外,第267/2026/NĐ-CP号议定第8条还规定了对在组织实施预防和反浪费中违规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进行处理。
3.1. 受到批评的情形
批评处分适用于首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有职权机关进行节约、反浪费监察、检查、审计时进行阻碍或缺乏责任心;在调查、处理、解决、组织执行关于节约、反浪费的投诉、举报解决决定时进行阻碍或缺乏责任心。
3.2. 受到警告的情形
警告处分适用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已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受到批评处分后再次违规;违反法律规定保护反浪费斗争人员及其亲属。
4. 第267/2026/NĐ-CP号议定的纪律规定何时开始适用?
根据第29条第一项,第267/2026/NĐ-CP号议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对在本议定生效日前被审查、处理的违规行为,继续适用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对发生在第267/2026/NĐ-CP号议定生效日前,但在生效日后被审查、处理的违规行为,如本议定或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对被处分的干部、公职人员、职员更为有利,则适用对其有利的规定。
关于纪律处理的原则、程序、步骤和权限,第267/2026/NĐ-CP号议定未规定的内容,按照其他关于干部、公职人员、职员纪律处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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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时间: 2026-10-20 10:16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在越南通过国有平台或与公职人员合作的项目(如BOT基建、园区招商)若涉及虚高采购、重复投资等情形,将面临越方更严格的纪律追责与合同风险。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政府(公职人员管理部门)
- 何事
- 签发第267/2026/NĐ-CP号议定规范浪费行为处分
- 何时
- 2026年(具体签发日期待核实)
- 何地
- 越南全国
- 为何
- 统一全国公职人员浪费行为纪律处分标准,反对公共资源浪费
- 如何
- 以警告至强制调离等多档处分形式对应不同浪费情节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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