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要求各部门2026年11月5日前报送编制审核表
原文标题: Các Bộ, ngành, địa phương phải gửi bộ biểu mẫu rà soát biên chế trước 05/1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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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内政部2026年10月23日第12176/BNV-CCVC号公函提出的要求,涉及核查和完善岗位设置体系、确定人力资源需求,以及制定政府、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编制方案。该公函第3项规定:“各部、部门和地方应开展核查、汇总并准备相关材料、档案及证明文件,确保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科学依据,并备齐用于申报后核验工作的完整档案;须在2026年11月05日前将表格报送内政部;须在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基层单位的数据核查与标准化。”因此,内政部要求各部、部门和地方在2026年11月05日前报送表格,并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基层单位的数据核查与标准化。各部、部门和地方必须在2026年11月05日前报送编制核查表格(示意图)。为落实上述要求,各部、部门和地方须开展核查、汇总并准备相关材料、档案及证明文件。档案必须确保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科学依据,并用于申报后的核验工作。核查范围依据公函所附指引第一部分第1项确定,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立事业单位,但不包括第1组和第2组单位;以及使用国家预算的其他机关、组织和单位。
在申报责任方面,第一部分第4项责成直接使用人力资源的单位更新、确认并对任务、产品、工作量以及现有人力资源使用情况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负责组织机构和编制工作的参谋机构核查相关报告,以确定岗位设置和人力资源需求。
根据第三部分第7项,申报过程中,各机关、单位须确保每份表格内部各项信息以及各表格之间保持一致和协调。在确认方案之前,直接实施单位必须征求专业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单位负责人对原始数据、需求测算结果及编制使用方案负责。报送业务表格时,如有依据不足、尚未确认的事项,须同时附送相关事项清单。
各机关、单位的核查结果必须包括两类清单。第一类是岗位清单,明确保留、调整、整合、建议新增的岗位,并列明任务、产品及能力要求。第二类是任务交叉、不合理程序、数据尚未联通、需修改或补充的文本清单,并明确有权机关、建议、产品和处理期限。
翻译时间: 2026-10-27 10:15
对中企影响
该通知涉及越南政府行政编制调整和内部审核流程,可能影响政府部门后续审批及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进而对在越中资企业的日常经营审批和办事效率产生间接影响。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
- 何事
- 报送行政编制审核表
- 何时
- 2026年11月5日前
- 何地
- 越南全国
- 为何
- 统一审核各部门和地方行政编制调整方案
- 如何
- 各单位核对材料并按时汇总报送,供后续编制方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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