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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企业重组债务处置部际通知10月30日起继续生效

原文标题: Hai Thông tư về tái cơ cấu doanh nghiệp, xử lý nợ tiếp tục có hiệu lực từ ngày 30/1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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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2026年10月15日,财政部颁布第2965/QĐ-BTC号决定,公布部长发布的04项通报继续有效。其中,两项通报分别就企业重组以及移交、接收、处理债务和资产作出指引。具体而言,根据第2965/QĐ-BTC号决定第1条第2款,2022年2月8日发布的第05/2022/TT-BTC号通报继续有效。该通报就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具有债权买卖和处理职能的企业中,不具备股份化条件的企业的重组,以及转让附带应收账款的股权组合进行指引。与之一并公布继续有效的是2022年2月9日发布的第07/2022/TT-BTC号通报。该通报就企业、公立事业单位产权转换过程中,以及根据政府和政府总理指示进行的、被排除在外的债务和资产的移交、接收与处理作出指引。针对上述两项通报,该决定确定其继续有效期的终止时点为有替代或废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出台之时,不设定具体终止日期。两项关于企业重组和处理债务的通报自2026年10月30日起继续有效(图片为示意)。此外,第1条第1款对第42/2021/TT-BTC号通报和第62/2021/TT-BTC号通报规定了不同的期限。这两项通报分别颁布越南债务买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ATC)的组织章程和活动规定,以及DATC的财务规章。两项通报在DATC依据《国有企业管理和投资法》颁布组织章程和财务规章之前继续有效,但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关于适用原则,决定第2条明确规定,如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适用法律效力较高的文件。

翻译时间: 2026-10-20 10:16

🇨🇳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

在越中资企业(含国企及参股企业)若涉及股份制改造、债务重组或坏账处置,仍需按两通知附件办理资产评估与备案手续,合规流程维持不变。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财政部
何事
公布两项部际通知继续生效
何时
2026年10月30日
何地
越南全国
为何
原通知因授权议定自动失效,经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确认在新法规出台前继续施行
如何
在新法规出台前继续作为企业重组与债务处置的合规依据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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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摘要由 AI 生成, 可能存在偏差。重大事项请以 原文 为准。 抓取于 2026-10-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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