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证书申请表适用于免实习者
原文标题: Mẫu TP-LSC-04: Văn bản đề nghị cấp chứng chỉ hành nghề luật sư đối với người được miễn tập sự hành nghề luật s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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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现行最新版本《向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签发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文件范本》为TP-LSC-04号范本,依据《364/2026/NĐ-CP号法令》颁布。
TP-LSC-04号范本:向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签发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文件
现行最新版本《向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签发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文件范本》为随《364/2026/NĐ-CP号法令》颁布的TP-LSC-04号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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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试点机关名称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独立自由幸福
________,……年……月……日
申请文件
向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签发律师执业证书
致:司法部
依据国会《关于试点实施公共律师制度》的2026/2026/QH16号决议(2026年4月24日);
依据政府关于具体规定和实施国会《关于试点实施公共律师制度》的2026/2026/QH16号决议(2026年4月24日)的若干条款及措施的……/2026/NĐ-CP号法令(2026年……月……日);
根据实际使用公共律师的需求及对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资格的审查结果,
[试点实施机关名称]提请司法部审议,按照随本文件附具的名单,向……名符合……/2026/NĐ-CP号法令第12条第2款规定的免予律师实习人员签发律师执业证书。
[试点实施机关名称]确认,随附名单所列人员均属于依法可获准免予律师实习的人员,并对提交司法部的信息及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随附材料:
1. 建议签发律师执业证书人员名单。 2. 按照……/2026/NĐ-CP号法令规定编制的律师执业证书申请材料。
接收单位: - 同上; - ……………; - 存查:VT,……
机关负责人 (签字,注明姓名、职务并盖章)
名单
建议签发律师执业证书的免予律师实习人员名单
(随……/……号申请文件附具,日期为……年……月……日,签发机关为…………)
序号 姓名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个人身份识别码 工作单位 专业领域 免予律师实习的原因 1 2 3 …… 总计:……人。
机关负责人 (签字,注明姓名、职务并盖章)
TP-LSC-04号范本:向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签发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文件(示意图)
关于签发律师执业证书的规定
《364/2026/NĐ-CP号法令》第12条对签发律师执业证书作出如下规定:
- 根据实际使用公共律师的需求,根据《关于试点实施公共律师制度》的决议第1条第2款规定的试点实施机关,依据本法令第6条规定,编制其编制内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名单,并附申请签发律师执业证书人员的一套材料,直接或通过邮政服务寄送司法部,或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 - 材料包括:试点实施机关按照随本法令颁布的TP-LSC-04号范本出具的申请文件;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证书副本或电子副本;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法令第6条规定的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身份的文件副本或电子副本;本条第1款e项规定的文件。 - 司法部部长应自收到完整、合规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议并签发律师执业证书;拒绝签发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明确说明理由。律师执业证书可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签发。 - 正在从事法律援助事务的公职人员,不得获签发律师执业证书成为公共律师。 - 公共律师自获得律师执业证书之日起,可以在国家区域内从事具有法律性质的工作。 - 司法部负责依法建立、管理、保存和利用公共律师档案。
延伸阅读:哪些情况下公共律师可获准免予律师实习?
以上为与TP-LSC-04号范本《向获准免予律师实习人员签发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文件》有关的内容,该范本依据《364/2026/NĐ-CP号法令》制定。
翻译时间: 2026-10-22 15:28
对中企影响
此为越南律师执业证书申请表格的行政说明,与中资企业无实质性关联,仅作为在越中资企业聘请当地法律顾问时的参考行政信息。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司法部及相关律师事务所申请人
- 何事
- 提交免实习律师执业证书申请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依法免于律师实习并申请取得执业证书
- 如何
- 使用TP-LSC-04表格提出执业证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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