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2026号通知规定学生评价八项调整
原文标题: 8 điểm mới tại Thông tư 89/2026/TT-BGDĐT về đánh giá học sinh các cấp từ 01/1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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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修订了第27/2020/TT-BGDĐT号通知附带的《规定》中关于小学生评价的规定,以及第22/2021/TT-BGDĐT号通知中关于初中生、高中生评价的规定。主要变化如下。
1. 5年级、9年级和12年级部分科目期末考试采用统一试卷
根据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第7条和第20条第2款,教育与培训厅负责制定、审核并向小学5年级、9年级和12年级部分以分数评价的科目提供统一考试试卷。5年级统一试卷适用于第一学期末和学年末;9年级、12年级则适用于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由教育与培训厅选择的科目,应在组织实施考试前通知教育机构。
此前,第27/2020/TT-BGDĐT号通知附带《规定》第12条第2款c项和第15条第3款规定,由学科教研组为相应年级命制定期考试试卷,校长负责组织命题。中学方面,第22/2021/TT-BGDĐT号通知第16条尚未专门规定由教育与培训厅向9年级、12年级提供统一考试试卷。
2. 小学教师须在电子学生档案上数字签名确认成绩
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第4条修订了第27/2020/TT-BGDĐT号通知附带《规定》第10条第2款,确定每名小学生每个学年的评价档案包括电子学生档案和班级教育评价成绩汇总表。
同时,第89号通知第9条a项修订、补充第16条第1款a项,对小学班主任职责作出如下规定:“a)评价并汇总学生班级教育成绩;完成学生评价档案;更新班级评语和综合成绩汇总,以建立电子学生档案;任课教师完成学科数字签名后,对所负责班级的电子学生档案进行数字签名确认;验收并向下一班级移交学生教育成绩;确保学生评价数据完整、准确、及时,并与学校管理档案保持一致。”
因此,学科教师对本学科学习成绩及所分配教育活动的有关数据是否准确、完整负全部责任,并直接在电子学生档案上数字签名确认本学科成绩。任课教师完成学科数字签名后,班主任再对本班电子学生档案进行数字签名确认。此前,第27号通知附带《规定》第10条第2款和第16条规定,档案包括纸质学生档案和班级教育评价成绩汇总表,但未具体规定上述数字签名责任和顺序。
《规定》第14条第1款b项以及第22/2021/TT-BGDĐT号通知第16条第2款已提到使用电子档案。针对初中和高中,第89号通知第22条补充了电子学生档案专项指引,同时明确,手写、用红笔修改、签名和盖章等指引仅适用于过渡期内继续使用的纸质学生档案。
按照新规定,使用纸质学生档案、建立电子学生档案和现有数据数字化,均依照教育与培训部部长规定的制度和路线图实施。学校应针对由教育与培训厅命制试卷的科目组织统一考试;其余科目、考试时间及年级仍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负责组织监考、评分、汇总成绩,并对考试及学生评价结果负责。
3. 计算机考试发生故障,须在最多7个工作日内处理
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第15条补充了第22/2021/TT-BGDĐT号通知第7条第6款,具体规定在计算机上进行定期考试和评价的组织方式。
技术故障影响答题结果时,学校须在故障发生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为受影响学生重新组织考试,或改为纸笔考试。补考试卷在内容和难度要求上须与原试卷相当,保障学生权益,确保考试结果客观、诚实。
学校必须具备相应的设施条件、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以及考试评价软件;须提前告知学生和学生家长考试形式和技术要求。备用方案也须在考试前通知学生。电子答卷和电子考试成绩符合电子交易法律关于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存储、可访问性和可检索性要求的,与纸质答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前,第22号通知第7条第1款已允许采用纸笔或计算机进行定期考试。因此,第89号通知的新特点是补充了考试组织条件、数据要求以及故障处理责任。
4. 学年学习及培养结果为“未达标”的学生,暑期培训后须重新评价学习结果
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第19条修订第22/2021/TT-BGDĐT号通知第14条,明确全年学习结果和培养结果均为“未达标”的学生重新评价学习结果的条件。
具体而言,学生完成暑期培训并经评价达到“达标”及以上后,其全年培养结果可记为“达标”及以上,并纳入重新评价学习结果的对象。尚未完成暑期培训,或者暑期培训结果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不具备上述重新评价学习结果的条件。
重新评价的科目包括:以评语评价且结果为“未达标”的科目,以及以评语结合分数评价、全年平均分低于5.0分的科目。各科重新评价结果用于替代该科全年学习结果,作为升级评定依据。
此前,第22号通知第14条规定,全年培养结果达到“达标”及以上即可重新评价学习结果;第13条第3款还允许使用暑期培训后的重新评价结果替代全年培养结果。新规定直接明确了两者之间的联系。
对于9年级和12年级,第89号通知第18条补充要求,应灵活安排暑期重新考试和评价时间,确保不影响招生工作进度。教育与培训厅负责指导……
翻译时间: 2026-10-23 22:25
对中企影响
在越中资企业涉及本地学校合作、职业培训或员工子女教育事项时,需按第89/2026/TT-BGDĐT号通知重新核对自2026年12月1日起的学生评价规则;现有摘要未列明具体调整,无法确认实际业务影响。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教育与培训部
- 何事
- 调整各教育阶段学生评价
- 何时
- 2026年12月1日起
- 何地
- 越南全国
- 为何
- 修订各教育阶段学生评价制度;具体政策背景尚未提供
- 如何
- 教育与培训部发布现行通知,明确自2026年12月1日起执行八项调整;八项内容及旧规衔接关系尚待通知全文确认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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