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12月5日起收紧外籍劳工遣返解约
原文标题: Từ 05/12/2026, người lao động nước ngoài bị trục xuất sẽ bị thu hồi giấy phép lao độ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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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2026年10月20日,越南政府颁布第393/2026/NĐ-CP号法令,对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动者作出规定,自2026年12月5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被法院判决或决定驱逐出境的外籍劳动者,其工作许可可被收回。自2026年12月5日起,被驱逐出境的外籍劳动者将被收回工作许可(示意图)。
第393/2026/NĐ-CP号法令第31条第3款明确规定:
第31条:收回工作许可的情形……
3. 外国劳动者依照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决定或者有权机关决定被驱逐出境。因此,依照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决定或者有权机关决定被驱逐出境的外籍劳动者,将自2026年12月5日起被收回工作许可。
对于上述情形,工作许可签发机关应作出收回工作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外籍劳动者及公安部,以便协调管理。同时,工作许可签发机关负责将工作许可收回信息更新至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动者数据库。
除因驱逐出境而收回工作许可的情形外,第393号法令第31条还规定了其他工作许可被收回的情形,包括:
依照《劳动法》第156条第2、3、4、5、6、7款规定,工作许可已不再有效。
用人单位或者外籍劳动者未正确执行工作许可签发、重新签发及延期规定。
外籍劳动者依刑法规定被暂时羁押、羁押或者服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外籍劳动者死亡;被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或者已经死亡。
第393/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12月5日起施行,取代第219/2025/NĐ-CP号法令。
翻译时间: 2026-10-22 15:15
对中企影响
越南拟对遭强制出境的本国外籍劳工同步收回劳动许可证,中资企业需重新核查外籍员工合同、遣返及劳动许可注销安排,避免因违规用工面临额外合规成本。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劳动主管部门及遭强制出境的外国劳工
- 何事
- 收回被遣返外籍劳工的劳动许可证
- 何时
- 2026年12月5日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加强外籍劳工出境与劳动用工许可管理
- 如何
- 外籍劳工遭强制出境时,由主管机关按规定收回其劳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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