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退役军人须在返乡后15日内登记预备役
原文标题: Thông tư 173/2026/TT-BQP: Người xuất ngũ phải đăng ký phục vụ trong ngạch dự bị trong 15 ngà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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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国防部第173/2026/TT-BQP号通知自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其中修改了退役军士、士兵返回居住地后所负责任务的规定。
第173/2026/TT-BQP号通知:退役人员须在15天内登记参加预备役(示意图)
具体而言,国防部第279/2017/TT-BQP号通知《关于在人民军现役军士、士兵退役问题的执行规定》第7条第6款已由第173/2026/TT-BQP号通知第22条修改和补充,规定:退役军士、士兵返回居住地后,须在15天内登记参加预备役。
登记可采用两种方式之一,即在线登记,或直接前往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登记。
因此,已履行兵役义务并返回居住地的退役人员,无须等待军方联系,而应主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
根据第173/2026/TT-BQP号通知第22条,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负责向乡人民政府提供咨询建议,接收返回居住地的退役军士、士兵;同时按照规定实施预备役管理和登记。
此外,有关机关、单位须编制退役军士、士兵名单,送交省级军事指挥委员会以及退役人员返回居住地的乡级人民政府,依照兵役法律规定实施管理和预备役登记。
因此,自2026年10月28日起,退役军士、士兵须在返回居住地之日起15天内登记参加预备役,可在线登记,也可直接前往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办理登记。
翻译时间: 2026-11-03 15:26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国防部;退役军官、士兵;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乡人民委员会;省级军事指挥委员会
- 何事
- 修订退役人员预备役登记规定
- 何时
- 2026年10月28日起生效
- 何地
- 退役人员常住地;乡级军事指挥委员会
- 为何
- 明确退役军人返乡后的预备役登记责任、期限、方式及属地管理职责
- 如何
- 退役人员须在返乡后15日内主动网上或现场登记,相关部门建立名单并报送省级军事指挥委员会和乡人民委员会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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