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婚前财产给继子,要求亲生子女承担赡养被诉
原文标题: Tặng tài sản cho con riêng của vợ, đòi con ruột phụng dư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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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把财产赠给妻子的继子,却要求亲生女儿赡养 中国 亲生女儿年仅8岁时,周先生便将女儿交由祖父母抚养,自己先后两次再婚。如今他年迈体衰,反将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要求赡养。10月14日,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一户居民家中专门开庭审理了这起周先生状告亲生女儿、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周先生与前妻育有一女。孩子8岁那年,母亲离世;此后周先生两次再婚,女儿则一直由祖父母和两位姑姑照料。周先生如今卧床不起,住在养老院,护理、医疗和生活开销巨大。周先生现任妻子刘女士同时也是他的委托代理人,她表示丈夫的日常照料主要由她和自己的亲生儿子承担。然而她自己也有病在身,儿子独力难支,因此全家希望周先生的亲生女儿共同履行赡养义务。被告方当庭拒绝。代理律师指出,自8岁父亲再婚起,女孩便随祖父母生活;10岁时周先生第三次结婚,仍未直接抚养、教育或照料过她。成长过程中所有的生活、学习费用均由祖父母和两位姑姑筹措。女孩因家中经济困难,初中仅读了半年便被迫辍学。"周先生从未履行过作为父亲应尽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代理律师表示。被告方还指出,周先生已将两套回迁房以及超过87万元人民币(约合33亿越南盾)的拆迁补偿款,全部赠与刘女士的亲生儿子。而周先生本人至今仍有退休金和积蓄。被告的丈夫身有残疾,女儿被迫暂时休学,她家中经济负担沉重,难以再承担更多赡养费用。周先生身体虚弱,只能坐着轮椅出庭参加在住所举行的庭审,现任妻子刘女士陪坐在旁 不过,庭审中,法官同时查明周先生曾自愿放弃对其父母(也即被告祖父母)名下住房和拆迁款的继承权,相关财产由女儿继承。"我只盼孩子能多来看看我、多照顾我一些",周先生说。女儿表示会尽量抽出更多时间陪伴父亲,但家中情况特殊、经济压力较大,她难以再承担过多费用。法官询问是否撤诉时,周先生回答"撤",但尚未签署撤诉书面材料。智慧英(据《新京报》)
翻译时间: 2026-10-19 15:20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民事合议庭
- 何事
- 审结再婚家庭财产赠与与赡养义务纠纷案
- 何时
- 近期
- 何地
- 胡志明市
- 为何
- 再婚家庭中父母将婚前个人财产赠与继子女,亲生子女据此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引发诉讼
- 如何
- 法院认定父母赠与行为合法,但亲生子女赡养义务不因此免除,判决继续履行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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