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博士研究生学术支持评分标准10月27日起调整
原文标题: Từ 27/10/2026, nghiên cứu sinh tại Hà Nội phải đạt từ 65/100 điểm để được xét hỗ tr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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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7日颁布的第145/2026/QĐ-UBND号决定,规定了博士生培养资助的管理工作,服务于解决本市重大课题。自2026年10月27日起,河内市博士生须达到65/100分才可申请资助。(配图说明)
根据第145/2026/QĐ-UBND号决定第19条第2款规定,博士生资助申请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方式评审,评审依据为第11条第1款及本决定所附附录三所列各组评分指标。服务本市重大课题的博士生资助申请材料须达到65/100分以上,且任何一组指标均不得低于该组最高分的50%,方可获得资助。
根据附录三,博士生资助申请材料按5组指标进行评审,具体如下:
研究生的能力和业绩(10分):评估学习成果、学术发表、课题、奖项及研究经历。
研究内容的说明质量(15分):评估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创造性、可行性、研究方法和进度安排。
与重大课题的契合度及成果产出能力(45分):评估专业方向、研究内容与本市重大课题的契合度;成果产出、应用及成果转化的能力。
培养单位和导师的能力(20分):评估培养单位的实力、声誉、培养和指导经验及相关保障条件。
博士生对本市的承诺(5分)。
由此可见,与重大课题的契合度及成果产出能力这一组指标权重最高,占45/100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第145/2026/QĐ-UBND号决定第19条第3款规定,如当年达到要求的申请材料超过剩余资助名额,科技厅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资助对象。如材料平均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研究内容质量及与重大课题的契合度、成果应用单位的协同参与程度、与本市已公布优先发展方向(如有)的契合程度进行优先排序。
根据第145/2026/QĐ-UBND号决定第40条第1款规定,本决定自2026年10月27日起生效。
翻译时间: 2026-10-20 15:20
对中企影响
该规定仅涉及河内高校博士研究生学术资助资格,未直接影响中资企业经营或项目;如中企在河内聘用或培训当地科研人员,相关资助申请成本与资格条件需按新规调整。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教育主管部门及河内各高校
- 何事
- 博士研究生学术支持评分门槛调整为65/100分
- 何时
- 2026年10月27日起
- 何地
- 河内市
- 为何
- 统一河内地区博士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推动高等教育提质增效
- 如何
- 通过设定百分制最低分数线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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