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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区与包装点编码:哪些情形需事前核查、哪些采事后监管

原文标题: Trường hợp nào cấp mã số vùng trồng, mã số cơ sở đóng gói phải tiền kiểm, trường hợp nào hậu ki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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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36/2026/NQ-CP规定简化种植区编码与包装设施编码核发手续,采用事前审查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机制。那么,哪些情形须事前审查,哪些情形须事后检查?检查期限与内容有何规定?(配图)

一、须事前审查与事后检查的种植区编码、包装设施编码核发情形

(一)进口国要求种植区编码、包装设施编码时须事前审查

决议36/2026/NQ-CP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种植区编码、包装设施编码核发行政手续须与有权国家行政机关的事后检查、监督、违规处理、来源追溯机制相结合;仅在进口国要求种植区编码、包装设施编码的情形下实施事前审查。"

根据上述规定,事前审查仅适用于登记出口至要求提供编码的市场的种植区与包装设施。具体而言,决议36/2026/NQ-CP第四条第二款c项规定:"对于登记出口至要求提供编码的市场的组织、个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开展检查并签发种植区编码、包装设施编码通知书……"针对此类情形,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须在签发编码通知书前开展检查。检查旨在确认:申请书中所申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进口国的技术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组织开展检查并签发编码通知书的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如不予核发编码,有权机关须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

(二)未登记出口至要求提供编码的市场的情形须事后检查

决议36/2026/NQ-CP第四条第二款b项规定:"对于未登记出口至要求提供编码的市场的组织、个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依据本决议所附附录三、附录四的格式签发种植区编码、包装设施编码通知书;不予核发的,须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

据此,对于未登记出口至要求提供编码的市场的种植区与包装设施,申请按事后检查机制办理。具体为:组织、个人按规定提交编码申请书;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编码通知书;不予核发的,须书面回复并说明理由;编码核发后,有权机关按规定开展事后检查。

关于事后检查期限,决议36/2026/NQ-CP第六条第二款a项规定:"……自编码核发之日起3个月内,对依据本决议第四条第二款b项规定核发编码的情形组织事后检查,并即时回复组织、个人。"针对第四条第二款b项规定的情形,事后检查最长期限为自种植区编码、包装设施编码核发之日起3个月。

二、种植区、包装设施的检查内容与方式

(一)种植区检查内容

根据决议36/2026/NQ-CP第四条第二款c项,检查内容包含申请书中所申报的信息及是否符合进口国技术要求。针对种植区,检查记录按本决议所附附录六的格式填写。根据该记录格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两组。

第一组,核查初始登记信息。包括:种植区面积;参与生产的农户数量;作物生育期;预计采收时间;预计采收产量;其他信息(如有)。

第二组,评估种植区现场情况。包括:生产流程;信息记录与保存情况;种植区位址(含各地块位址);其他要求(如有)。

附录六亦规定,若种植区已取得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书、VietGAP、GlobalGAP或同类认证,则由第三方评估过的重复内容免予检查。检查记录须载明合格或不合格结果。如不合格,记录须确定属可整改或不可整改情形,并载明须整改的内容。

(二)包装设施检查内容

针对包装设施,决议36/2026/NQ-CP第四条第二款c项规定检查记录按附录七填写。据此,包装设施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初始登记信息组:包装设施面积;人员数量;在设施内进行包装的种植业产品;日包装能力;与登记内容或首次登记相比的变化情况;其他信息(如有)。包装设施评估组:基础设施;设备;包装流程;从业人员;记录情况;其他要求(如有)。

与种植区类似,附录七规定,若包装设施已取得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书、HACCP、GMP、ISO 22000或同类认证,则由第三方评估过的重复内容免予检查。检查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其中不合格情形须载明须整改的内容。

(三)种植区检查方式与信息确认方式

根据决议36/2026/NQ-CP附录六与附录七,种植区与包装设施检查记录格式均设有检查方式确认栏,包括:现场检查;在线检查。

针对种植区,决议36/2026/NQ-CP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核发种植区编码的地块尚未具备或尚无法调取地块标识码的,申请核发种植区编码的组织、个人……"

翻译时间: 2026-10-18 22:14

🇨🇳

对中企影响

中国企业中国进口商中越双边贸易

中国是越南农产品主要进口国之一,出口至中国的种植区与包装点适用事前核查机制,中资进口商及合作出口企业需按议定/协议相关要求提前完成编码申请。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种植与生产司
何事
区分种植区编码与包装点编码的事前核查与事后核查适用情形
何时
2026年
何地
越南全境
为何
明确两类编码的核查分界,便于种植户、出口企业按目的地国家(地区)要求准备材料
如何
按出口目的地国家(地区)是否需事前出具证书或已签署议定/协议来区分核查方式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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