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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将未完成税务申报者罚款最高减七成

原文标题: Giảm đến 70% mức phạt đối với người nộp thuế chưa hoàn thành hồ sơ khai thuế (dự kiế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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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财政部正在征求对政府决议草案的意见,拟出台特殊政策,为依法履行税收管理义务的纳税人排忧解难,以满足信息交换的迫切要求。对尚未完成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罚款最高可减70%(预计)(示意图)

根据决议草案第1条第2款a项,适用对象包括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处于停业状态、但尚未办结税号终止手续的纳税人(状态03),以及未在向税务机关登记地址经营的纳税人(状态06)。

值得注意的是,决议草案第3条第1款提出:属于上述情形的纳税人补齐缺失的纳税申报材料后,可享受纳税申报期限违法行为的优惠罚款标准。具体而言,根据第3条第1款a项,自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补齐缺失申报材料的,罚款仅为《第125/2020/NĐ-CP号政府法令》第13条及其修订、补充文件(如有)规定罚款金额的30%,即较通常罚款标准减少70%。

根据第3条第1款b项和c项,在2027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补齐材料的,罚款为规定标准的50%;在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补齐材料的,罚款为规定标准的70%。

对于采用申报方式纳税并属于上述对象的经营户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草案第3条第3款提出,自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补齐缺失申报材料的,罚款为第3条第1款a项规定罚款标准的50%。

因此,拟议政策采取最高优惠标准,鼓励纳税人尽早补齐缺失的纳税申报材料,罚款最高减免70%。

翻译时间: 2026-10-29 15:19

🇨🇳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

越南拟降低未完成税务申报者的罚款,可能减轻在越中资企业因税务资料申报或审查不完整产生的合规成本,但具体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仍须以正式法令为准。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政府及主管税务申报的行政机关
何事
拟降低未完成税务申报文件者的罚款
何地
越南
为何
通过减轻处罚促进纳税人完成税务申报资料
如何
拟将相关罚款最高削减70%,最终标准及实施日期尚待正式文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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