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规范公职律师免实习执业证申领程序
原文标题: Thủ tục cấp Chứng chỉ hành nghề luật sư công đối với người được miễn tập sự hành nghề luật s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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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2296/QĐ-BTP号决定公布了律师(公职律师)领域的一项新行政程序。其中,具体规定了向获准免予律师执业实习的人员签发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根据第2296/QĐ-BTP号决定所附附件第二部分第2条,为满足实际使用公职律师的需要,试点实施机关依据第24/2026/QH16号决议第1条第2款,按照第364/2026/NĐ-CP号法令第6条,建立本单位获准免予执业实习的人员名单。
试点实施机关应将该名单及每位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书人员的1套材料报送司法部。材料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之一提交:
- 直接报送司法部;
- 通过邮政服务寄送司法部;
- 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提交。
司法部部长应在收到完整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签发律师执业证书。
如拒绝签发执业证书,司法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理由。
向获准免予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签发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示意图)
2.申请律师执业证书需要哪些材料?
向获准免予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签发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材料包括:
- 试点实施机关按照第364/2026/NĐ-CP号法令所附TP-LSC-04表格出具申请书;
- 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证书副本或电子副本;
- 证明属于依据第364/2026/NĐ-CP号法令第6条免予律师执业实习情形的文件副本或电子副本;
- 证明至少具有05年经常、直接从事法律领域工作经验,或具有诉讼、法律咨询或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案件经验的材料副本或电子副本。
材料为1套。
3.哪些人可免予律师执业实习(公职律师)?
依据第364/2026/NĐ-CP号法令第6条,公务员、公务人员、职员、人民军警人员以及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律师执业实习:
情形1:担任法律专业教授、副教授或法学博士。
情形2:曾担任下列职务之一:
- 二级、三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 中级、高级检察官;
- 中级、高级侦查员;
- 高级委员、高级督察员;
- 一级法律助理。
情形3:现担任法律领域下列职务之一:
- 高级专家;
- 高级法制员;
- 高级监察员;
- 高级研究员;
- 高级讲师。
此外,国防部长、公安部长规定与情形3所列职务相当的职务。
4.想成为公职律师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第24/2026/QH16号决议第5条第1款,想成为公职律师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担任公务员、公务人员、职员、人民军人民警察人员、人民公安警察人员,或在国有企业工作。
(2) 思想政治坚定,职业道德光明正大,廉洁奉公。
(3) 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条件。
(4) 按照政府规定,至少具有05年经常、直接从事法律领域工作经验,或具有诉讼、法律咨询或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案件经验。
此外,想成为公职律师的人员还必须参加律师培训,并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律师执业实习期限。
第2296/QĐ-BTP号决定还明确了不得签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得成为公职律师的情形,包括:
- 不符合《第24/2026/QH16号决议》第5条规定的执业律师条件;
- 正在担任法官、检察官、侦查员、法院系统监察员、检察系统监察员或委员;
- 非越南常住居民;
- 《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情形,且不违反《第24/2026/QH16号决议》。
此外,正在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公职人员也不得取得执业律师资格证书,从而成为执业律师。
以上是关于根据《第2296/QĐ-BTP号决定》免予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办理执业律师资格证书手续的相关信息,自2026年10月1日起适用……
翻译时间: 2026-11-04 15:25
对中企影响
该决定规范公职律师执业证申领程序,虽不直接涉及外资企业,但企业若聘用或咨询符合免实习条件的公职律师,其法律服务合规成本和内部审批流程可能受到相关执业资格与材料要求的影响。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司法部、试点实施机关及申请公职律师执业证人员
- 何事
- 明确公职律师免实习执业证申领流程与资格
- 何时
- 2026年12月1日起适用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满足公职律师实际执业需求,规范执业证申请、审查及不予发证情形
- 如何
- 试点机关编制名单并转交1套材料,司法部在收齐有效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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