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026号决议延长未接入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服务期限
原文标题: Nhà cung cấp eContract trước 01/7/2026 chưa kết nối Nền tảng được hoạt động đến hết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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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政府第44/2026/NQ-CP号决议对按照第337/2025/NĐ-CP号法令实施电子劳动合同所遇困难提出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规定如下。
根据第44/2026/NQ-CP号决议第1条第1款,该规定适用于在2026年7月1日前提供eContract服务、正在提供电子劳动合同签署服务,但截至2026年7月1日尚未按照第337/2025/NĐ-CP号法令完成eContract与平台连接的服务提供商。
因此,是否继续提供服务,将根据上述时间节点服务提供商的运营状况和连接状态来确定。
在2026年7月1日前提供eContract、但尚未连接平台的,可运营至2026年底(示意图)
具体而言,第1条第1款a项规定:
“在等待eContract与电子劳动合同平台连接期间,eContract服务提供商可以继续提供电子劳动合同签署服务,直至2026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在2026年7月1日前提供eContract、但尚未连接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服务提供商,可以继续提供服务,直至2026年12月31日。
对于等待连接期间签订的合同,决议规定,该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按照劳动法和电子交易法执行,有效期至电子劳动合同期满为止。
同时,根据内政部的指引,对此类合同签发电子劳动合同标识代码(ID)的工作,参照2026年7月1日前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办理。
过渡期结束后,自2027年1月1日起,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必须符合第337/2025/NĐ-CP号法令第6条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具体如下:
电子劳动合同必须通过符合技术、安全、存储和认证要求的eContract签订。各方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数字签名并使用时间戳服务;服务提供商必须持有适当许可证,并进行合同标识和认证。
最后一方签署后24小时内,服务提供商必须将合同上传至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以绑定ID……
翻译时间: 2026-11-03 07:06
对中企影响
在越中资企业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平台接入,并按2027年起的新要求配置数字签名、可信时间戳、认证及合同上传,否则其电子劳动合同可能不再满足法定形式要求。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政府;尚未接入电子劳动合同平台的eContract供应商;越南内政部
- 何事
- 延长过渡服务并规范电子劳动合同平台接入
- 何时
- 2026年7月1日起;持续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起执行新要求
- 何地
- 越南全国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及其供应链
- 为何
- 解决部分既有eContract供应商尚未完成平台接入的问题,并为全面执行《第337/2025/NĐ-CP号法令》设置过渡期
- 如何
- 过渡期内供应商继续签约,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合同效力并可取得ID;2027年起须通过合规eContract签署,签署后24小时内上传平台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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