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专大专院校经费来源及管理规定解读
原文标题: Nguồn tài chính của trường trung cấp, trường cao đẳng gồm những khoản nào và được quản lý như thế n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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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第63/2026/TT-BGDĐT号通函规定了公立和私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来源、使用及管理。那么,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哪些?如何进行管理?
**一、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哪些?**
根据第63/2026/TT-BGDĐT号通函所附章程第22条,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来源按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两种类型分别规定。对于公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其经费来源及使用按照《职业教育法》第37条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据此,经费来源包括以下几类:按规定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开展合作、培训、科技、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取得的各项收入;合作、合资、联营活动及出租所获分成收入,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国家财政拨款(如有);按规定取得的贷款、援助、赞助资金;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收入来源。
**二、公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如何管理?**
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哪些?如何进行管理?第63/2026/TT-BGDĐT号通函所附章程第22条第1款规定:"公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来源及使用,依照《职业教育法》第37条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据此,对公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而言,经费来源的确定及使用必须依照《职业教育法》第37条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职业教育法》第37条规定,公立职业教育机构的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资助、援助、赠与,以及培训、研究、服务、经营活动、借款和其他合法收入来源。机构享有财务自主权,可根据财务能力和内部规章决定开支内容及标准;所获收入用于培训、研究、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及其他职业教育活动。投资支出、履行订货任务、年度终了财务结果分配等事项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第23条第1款还规定,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必须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以按照职业教育办学许可、培训项目标准、职业教育机构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教学活动。关于公共财产,23条第2款a项规定,公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公共资产管理、使用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共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三、私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如何管理和使用经费?**
根据第63/2026/TT-BGDĐT号通函所附章程第22条第2款:"私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按照《职业教育法》第38条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平衡各项支出内容以保证承诺的培养质量。"据此,私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财务管理依照《职业教育法》第38条执行。同时,学校必须平衡各项支出内容,以保证承诺的培养质量。关于财产,章程第23条第2款b项规定,私立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按照《职业教育法》第40条的规定进行财产管理和使用。此外,该法律条文还对公立和私立学校作出共同规定,即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律规定,制定和组织实施投资、改造、升级设施设备的计划。
**四、校长在学校财务、财产管理中负有何种责任?**
根据第63/2026/TT-BGDĐT号通函所附章程第14条第4款e项,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履行以下职责和权限:"管理、使用被赋予的经费、财产资源并提高其使用效益;依法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处筹集合法资源以促进学校发展。"此外,章程第4条第8款规定,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负有依法管理、使用学校的土地、设施、设备及经费、财产的职责。关于财务公开,第4条第6款规定,学校在行使自主权的同时承担问责责任;按规定就教育质量承诺、教育质量保障条件及财务收支情况履行报告和公开义务。学校涉及财务、财产管理的相关责任包括:管理、使用被赋予的经费和财产资源并提高其使用效益;依法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处筹集合法资源以促进学校发展;依法管理、使用土地、设施、设备及经费、财产;在行使自主权的同时承担问责责任;按规定履行财务收支报告和公开义务。
以上是关于"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来源包括哪些以及如何管理"的资讯。读者可在LuatVietnam.vn网站查阅第63/2026/TT-BGDĐT号通函的详细内容,以了解其关于中等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财务、财产和组织活动的各项规定。
翻译时间: 2026-10-19 15:20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在越南可通过企业资助、技术服务合作等方式参与中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相关捐赠可享越南税收优惠并纳入教育促进基金,但需注意公私分明及反分红限制。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教育主管部门、各级中专与大专院校校方及理事会、教育培训促进基金
- 何事
- 解读越南中专与大专院校的法定经费构成及财务管理规范
- 何地
- 越南全国范围(涉及中央教育主管部门、省级人民委员会、公办与民办院校)
- 为何
- 依据《中等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财政规定,统一规范中专、大专经费来源与使用,保障公办教育投入与民办非营利属性
- 如何
- 经费按财政拨款、学费、社会捐赠、经营所得四类筹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定期公示并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监督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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