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会第十四届章程正式通过
原文标题: Đã có Điều lệ Công đoàn Việt Nam khóa XIV
📖 全文翻译 925 字 · AI 翻译
原文 ↗2026年8月11日,越南劳动联合会发布第268/QĐ-TLĐ号决定,颁布《越南工会第十四届章程》,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随该决定发布的《越南工会第十四届章程》共9章31条,就工会会员、工会干部,组织和活动原则,组织体系,财务、资产以及与越南工会活动有关的其他内容作出规定。
其中一项值得关注的内容是,第23条第1款a项规定,每月缴纳的工会费为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额的0.5%,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基准工资的10%。关于工会经费,该条第1款b项规定,缴费比例为职工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总额的2%,适用于按规定属于缴费范围的企业、单位和组织。
在会员权利方面,第2条第1款i项规定,被暂停劳动合同、工作合同或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可以暂停参加工会活动,且无需缴纳工会费。遇到特殊困难的会员,可考虑免缴或减缴工会费。已退休但继续依据劳动合同工作并希望成为基层工会或基层行业工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的,由基层工会或基层行业工会执行委员会依第2条第1款k项研究决定其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此外,会员还可获得有关劳动、工会、就业、保险及其他领域的免费指导、咨询和法律援助;依照法律规定,由工会代表参加劳动争议诉讼;生病、分娩、遭遇困难或灾难时可获得慰问和帮助;享受工会组织实施的关怀、福利及社会住房政策。
关于入会对象,第1条第1款b项允许在越南依据期限为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工作的外籍劳动者加入越南工会。入会条件包括遵守越南宪法和法律、赞同章程并自愿参加。
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第19条第1款规定,基层工会可在一个或多个单位、企业中设立,会员人数或提交自愿加入越南工会申请的劳动者达到5人以上。基层行业工会由不具有劳动关系、从事相同行业或其他特定职业的从业人员组成,人数条件与此相同。章程还对乡级工会和工业园区工会作出规定。
根据第18条第1款和第2款,这些组织由省、市劳动联合会设立,并按照相应权限管理和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基层行业工会。
值得注意的是,依第19条第4款b项和d项,基层工会及基层行业工会负有在需要时代表会员开展对话、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职责;监督有关政策和法律的执行,以及监督工作场所内涉及会员和劳动者权利、利益的各项事项。
翻译时间: 2026-10-23 07:11
对中企影响
新章程可能影响在越中资企业员工加入工会、组织建设及劳动关系管理,但摘要未披露具体条款,暂无法判断实际影响。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工会
- 何事
- 通过第十四届工会章程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为下一阶段工会组织建设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制度依据
- 如何
- 越南工会完成第十四届章程的通过程序
📜 涉及法规
🔗 其他越南源也报道了 (5 条)
- Vietnam News 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精简法律文书 10-23
- 巴法报 越南国会通过决议保障女性代表与干部履职条件 10-19
- 巴法报 越南提升招投标活动质量与效率 10-23
- Vietnam News 越南试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处罚指引 10-23
- 巴法报 越南开展2026年信息访问法专项培训 10-22
⚠️ 本站摘要由 AI 生成, 可能存在偏差。重大事项请以 原文 为准。 抓取于 2026-10-23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