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信码号规划草案须30天内公开征求意见
越南《电信法》及《无线电频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电信码号资源规划草案必须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草案要求信息与传播部在编制和调整码号规划时,通过部门电子信息门户和全国数据库系统发布规划草案,具体载明规划对象、覆盖范围、预期目标及预期效果。征求意见期内,任何组织、个人均可对草案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信息与传播部须在收到反馈后至少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作出回复。该规定旨在保障电信码号资源分配的透明度,使规划编制过程吸纳社会参与,符合公共资源管理规范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