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密资产服务机构须每日15时前报送交易
原文标题: Từ 18/12/2026, tổ chức cung cấp dịch vụ tài sản mã hóa phải báo cáo giao dịch chậm nhất lúc 15h hằng ngà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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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根据越南财政部2026年10月31日发布的第165/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年12月18日起,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机构必须就加密资产交易活动提交每日报告。
具体而言,第165/2026/TT-BTC号通知第13条第2款规定: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机构最迟应于每日15时00分,按照本通知所附附件IV规定的格式,向国家证券委员会报告前一个交易日的加密资产交易活动。”
每日报告应报送国家证券委员会,反映前一个交易日的加密资产交易活动。加密资产服务提供机构应按照附件IV所规定的格式提交报告,并确保最迟在上述时间报送。
自2026年12月18日起,加密资产服务提供机构最迟须于每日15时提交交易报告(示意图)
关于报送方式,第5条第2款规定,加密资产服务提供机构应采用纸质文件,或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有效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通过国家证券委员会电子信息系统提交报告。
除每日报告外,加密资产服务提供机构还应于每月10日按照附件V所规定的格式,向国家证券委员会报告前一个月的加密资产交易市场情况。同时,应依照本款援引的规定,向公安部和越南国家银行通报相关情况。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机构还应于每月10日,按照本机构的监督程序,报告前一个月内已处理的涉嫌违反加密资产交易规定的交易。报告应按照附件VI所规定的格式报送国家证券委员会。
报告应遵守第4条第1款,确保准确、诚实、及时、完整,不得造成误解。已报告内容发生变更时,报告主体应及时报告全部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机构负责保管、留存已报告的书面信息(如有)以及电子数据,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
翻译时间: 2026-11-04 10:16
对中企影响
在越南提供加密资产服务或参与相关交易的中资企业须自2026年12月18日起建立每日交易报告、月度市场及疑似违规交易报送机制,并按要求保存数据,增加合规及运营成本。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财政部;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机构;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
- 何事
- 建立加密资产交易日报和月度报告制度
- 何时
- 自2026年12月18日起;通知签发于2026年10月31日
- 何地
- 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电子信息系统
- 为何
- 加强加密资产市场监管,确保交易报告准确、完整并可追溯
- 如何
- 每日15时前提交前日交易报告,每月10日提交市场及疑似违规交易报告,并保存信息至少10年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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