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申报实益拥有人
原文标题: Công ty TNHH 1 thành viên có phải kê khai chủ sở hữu hưởng lợi khô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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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关于受益所有权人申报的规定对各类企业提出了不同要求,尤其是仅有一名股东的公司。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必须申报受益所有权人?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必须申报受益所有权人?**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59/2020/QH14号)第21条第3款(经2025年《企业法修正案》(第76/2025/QH15号)第1条第8款修订)规定:
第21条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档案
1. 企业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 成员名单;企业受益所有权人名单(如有); 4. 下列文件复印件: a)成员为个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法律证件; b)成员为组织的组织法律证件及授权代表委任书;成员为组织的授权代表人的个人法律证件。成员为外国组织的,其组织法律证件复印件须经领事认证; c)符合《投资法》规定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登记证书。
据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档案须包含企业受益所有权人名单(如有)。
根据2025年第168/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8条第1款(经2026年第296/2026/NĐ-CP号议定书第4条修订),企业设立人、企业有责任确定受益所有权人,并向商业登记机关申报、通知相关信息。
据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须按照规定确定并申报受益所有权人信息。具体如下:
- 股东为个人的情形:持有公司100%注册资本的个人被认定为受益所有权人。(依据2020年《企业法》第74条第1款及2025年第168/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7条第1款,经2026年第296/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 - 股东为组织的情形:公司须核查股权结构,以确定实际拥有最终所有权或控制权的个人。(依据2025年第168/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8条第1款,经2026年第296/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 - 无个人符合上述标准的情形:公司须申报一名拥有最大权限代表公司行事的个人作为受益所有权人,但代表国有资本的个人除外。(依据2025年第168/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7条第3款及第18条第2款c项,经2026年第296/2026/NĐ-CP号议定书修订)
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须根据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权情况,按照规定确定并申报受益所有权人信息。
**二、企业受益所有权人依据何种标准认定?**
根据2025年第168/2025/NĐ-CP号议定书第17条(经2026年第296/2026/NĐ-CP号议定书第3条修订、补充),企业受益所有权人依据以下标准认定:
**(1)拥有25%以上所有权的个人**
受益所有权人是指直接、间接或结合两种方式持有企业25%以上注册资本或2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个人。其中,间接持股是指个人通过组织或其他法律协议持有企业资本或具有表决权的股份的情形。
此外,部分特殊情形认定如下:
- 具有家庭关系或共同持有合同的个人群体: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4条第22款,若具有家庭关系的个人群体或签订合同共同持有25%以上注册资本或2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则该群体中所有个人均被认定为受益所有权人。 - 两合公司:所有无限责任股东均为受益所有权人,不受出资比例或表决权比例限制。
**(2)对企业拥有实际支配权的个人**
若无个人符合上述所有权标准,或有依据表明按所有权标准认定的个人并非受益所有权人,企业应继续认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该控制权通过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体现:
- 任命、免任或罢免多数或全部成员、董事会主席、成员会议主席、经理或总经理; - 决定修改、补充企业章程; - 决定变更企业组织结构; - 决定企业财务、投资及经营政策; - 决定企业重组或解散。
因此,未持有25%以上注册资本或具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个人,若对企业拥有实际支配权,仍可被认定为受益所有权人。
**(3)拥有最大权限的企业管理人员**
若无个人同时符合上述所有权及实际控制权两项标准,企业须认定一名拥有最大权限代表企业行事的个人作为受益所有权人。该规定不适用于代表企业中国有资本部分的个人。
据此,受益所有权人的认定按以下顺序进行:优先依所有权认定;无法认定时,依实际控制权认定;最后才认定拥有最大权限的企业管理人员。
**三、企业是否必须通知受益所有权人信息变更?**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31条第1款c项及第2款(经2025年《企业法修正案》第1条第13款修订)规定:
第31条 企业登记内容变更通知
1. 企业发生以下内容变更之一的,须通知商业登记机关: a)经营行业、职业; b)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股东及为外国投资者的股东,但上市公司及已登记证券交易的公司除外; c)企业受益所有权人信息,但上市公司及已登
翻译时间: 2026-10-23 10:17
对中企影响
在越南投资或由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单人有限责任公司,也需按企业类型、所有权结构及适用法规核验是否具有实益拥有人申报义务,不能仅因股东为一人而免于申报。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越南国家税务局
- 何事
- 说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益拥有人申报义务
- 何地
- 越南
- 为何
- 明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因组织形式而豁免实益拥有人申报
- 如何
- 根据企业实际所有权结构及适用规定判断,不以股东人数为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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