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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Apostille认证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

原文标题: Hồ sơ đề nghị cấp chứng nhận Apostille gồm những gì? Trình tự thủ tục giải quyết ra 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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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第293/2026/NĐ-CP号法令对越南公共文件的Apostille认证申请材料构成、提交方式、受理和处理及签发作出具体规定。那么,申请Apostille认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程序如何?

一、申请Apostille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Apostille认证申请材料应编制成1套。材料构成因申请人直接提交、邮寄提交或全程在线提交而异。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12条具体规定如下:

(一)在一站式窗口直接提交或通过邮政服务提交

对于在一站式窗口直接提交或通过邮政服务提交的情况,材料包括:

1. 按照外交部长颁布的格式填写的Apostille认证申请书; 2. 申请Apostille认证的公共文件原件; 3. 如公共文件为经公证或认证的副本,或为经公证或认证的译文,则提交该副本或译文。

公共文件必须保持完整,不得拆页、涂改或变更内容。

(二)全程在线提交

对于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国家身份识别应用全程在线提交的情况,材料包括:

1. 按照交互式电子表格填写的申请书; 2. 载有主管机关、组织或有权人员符合电子交易法律规定的有效数字签名的公共文件电子件。

申请Apostille认证需要哪些材料?(配图)

二、申请Apostille认证的办理程序如何?

Apostille认证申请材料的办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受理材料;核查、核验公共文件;必要时进行核实;签发Apostille认证并返还结果。

第293/2026/NĐ-CP号法令对上述程序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第1步:受理材料

根据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13条,材料受理按照行政程序法有关一站式、一窗通办以及电子环境行政程序的规定执行。

首先,受理机关通过电子身份识别账户核验申请人身份。对于直接提交或通过邮政服务提交,但无法利用身份识别信息,或所提取身份识别信息不完整的材料,受理机关应根据申请人出示或补交的身份证件,或证明组织法人资格的文件进行核查、核验。

随后,受理机关:

1. 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2. 核对公共文件上的信息与Apostille认证申请书中的信息; 3. 如发现公共文件有伪造、涂改或违法修改迹象,应在材料中注明,并按规定处理。

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法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指导申请人补齐、完善材料。

申请人应自收到指导之日起07个工作日内补齐、完善材料。该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二)第2步:核查、核验公共文件

根据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14条,材料受理后,Apostille签发机关应将公共文件上的签名、印章、职务和权限,与印章、签名、职务和权限信息数据进行核验。

核验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核验结果相符,由Apostille签发机关签发Apostille认证; 2. 如材料属于必须核实的情形,受理机关应履行核实程序; 3. 如核验结果不相符,但有依据认定相关信息、数据尚未完整更新或存在差异,Apostille签发机关应在决定是否签发Apostille认证前进行核实。对于不属于必须核实情形的其他不相符情况,Apostille签发机关拒绝签发Apostille认证。

如公共文件为经公证或认证的副本或译文,且有合理依据怀疑该副本或译文的真实性,Apostille签发机关应优先查询、核对公证、认证电子数据;无法查询的,应要求申请人出示原件以供核查、核验。

材料受理、处理及结果返还情况应在行政程序办理信息系统中更新,并与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同步。

(三)第3步:核实公共文件的真实性

根据第293/2026/NĐ-CP号法令第15条,Apostille签发机关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核实:

1. 公共文件上的签名、印章、职务和权限尚未录入相关数据,或尚未正式向外交部介绍; 2. 有合理依据怀疑公共文件的真实性,包括文件有伪造、涂改或违法修改迹象; 3. 有关信息、迹象或反映表明,公共文件属于法律规定不得带往国外或限制在国外使用的文件。

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Apostille签发机关应暂停处理存在疑问的文件,通知申请人核实事项,并向有关单位发出核实请求。

对文件来源、签名、印章、职务或权限存在疑问的,应向签发该文件的机关、组织,或该机关的上级国家主管机关提出核实请求。申请人无需补交其他材料。

如需确定公共文件是否获准带往国外,应向相关领域的主管国家机关提出核实请求。

关于时限:受托核实机关应自收到核实请求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情况复杂的,时限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应告知相关机关理由。

翻译时间: 2026-10-22 15:29

🇨🇳

对中企影响

中资企业中国商人中国公民

中资企业及在越华商办理出生/学历/合同等公文书跨境使用时,可凭海牙Apostille认证直接在中越间流转,无需再经中国驻越使馆领事认证,缩短跨境商务及人员手续时间。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司法部
何时
2025年7月1日
为何
旨在简化跨境文书流转
如何
签发《第06/2025/QĐ-BTP号决定》及《第1510/QĐ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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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摘要由 AI 生成, 可能存在偏差。重大事项请以 原文 为准。 抓取于 2026-10-2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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